《大明好聖孫:皇爺爺該退位了》第1110章 對小商賈而言(1)

作者:朕聞上古·8個月前

第1110章

對小商賈而言,以他們的財力,當然不可能拿下需要輒十萬兩保證金、承擔鉅額進貨量的總經銷權。

但若是能從總經銷商手中分到一個縣,甚至一個鄉鎮的分銷權,依舊能大賺一筆。

要知道,一個縣說也有幾萬百姓,每月食鹽消耗量能達到數千斤,按每斤賺五六文錢算,一個月就能賺數百兩銀子,比做小本買賣強太多;而且分銷權門檻低,不用繳納高額保證金,只需按約定從總經銷商拿貨,遵守統一售價即可,風險小、作簡單。

更重要的是,他們悉本地的村鎮集市、商鋪攤販,能把鹽賣到總經銷商難以覆蓋的角落,既幫總經銷商拓寬了銷售範圍,自己也能從中獲利,算得上是“互利共贏”。

比如北平府昌平縣的小商販王二,平時靠走街串巷賣雜貨為生,得知張萬財拿下北平府總經銷權後,第一時間找了過來,只求拿下昌平縣的分銷權,他算了一筆賬:昌平縣有五個大鎮,每個鎮每月至需要一千斤鹽,自己只需僱兩個夥計送貨,一年下來至能賺好幾百兩銀子,足夠讓全家過上好日子。

像王二這樣的小商人還有很多,他們圍著張萬財、劉老三,七八舌地報出自己悉的區域,承諾會按規矩賣鹽、及時回款,總經銷商們也樂於接納——多一個分銷商,就多一條銷售渠道,能更快把鹽鋪到各個角落,還不用自己費心打理小區域的生意,雙方一拍即合,很快就敲定了分銷細節,不人當場就簽下了簡單的分銷協議。

“張老闆,我在北平府昌平縣有三家鋪子,能不能從您這兒拿貨,做昌平縣的分銷商?”

“劉老闆,天津衛楊柳青鎮的百姓都認我,我想做那邊的分銷,保證按鹽場的價格賣!”

張萬財、劉老三等人也樂得如此,總經銷商負責大區域供應,分銷商能深鄉鎮、市集,既擴大了銷售範圍,又能降低自己的運營力,雙方一拍即合,當場簽下分銷協議。

大廳一派熱鬧景象,原本互相競爭的商人,此刻卻了合作伙伴,每個人臉上都帶著笑容。

張萬財拿著文書,對邊的劉老三笑道:“劉兄弟,往後咱們可得互相幫襯,把蘆臺鹽的生意做好,讓咱們賺錢,也讓百姓吃上好鹽!”

劉老三連連點頭:“張老闆說得是!有胖殿下定的好規矩,咱們只要好好幹,往後的日子肯定錯不了!”

朱高熾看著眼前商賈們各得其所、一派融洽的景象,滿意地點了點頭。

此次招標大會,遠比預期的更為順利——不僅選出了像張萬財、劉老三這樣悉本地市場、踏實可靠的經銷商,更功搭建起從鹽場直達百姓手中的“鹽場-總經銷商-分銷商”三級銷售網路,每一級都有明確的權責與規矩,讓食鹽流通效率大幅提升。

這一網路既徹底打破了江南鹽商對鹽業的長期壟斷,讓被排多年的北方商人終於有了公平參與暴利行當的機會,更過統一價格、分割槽管控等手段,牢牢將鹽價穩定在合理區間,避免了以往商人哄抬鹽價、百姓買不起鹽的象,真正實現了“商人賺錢、百姓益”的商民共贏。

而且最重要的是,鹽運司派來觀員,像掌管兩淮鹽運分司的張文華、負責兩浙鹽區事務的李謙等人,自始至終都沒有離去,而是站在大廳角落,將招標流程、經銷商制度、銷售網路搭建等細節全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還不時拿出紙筆記錄關鍵環節。

他們很清楚,此次蘆臺鹽場的招標模式,正是陛下想要在全國推廣的鹽業改革範本。

等他們回到各自管轄的鹽場,只要按葫蘆畫瓢推行這套新法——先完鹽場“改煎為曬”的技改造,再照搬蘆臺的招標規則與銷售制度,用不了多久,蘆臺模式就會瞬間席捲全國的辦鹽場。

屆時,江南鹽商的壟斷格局將徹底被打破,全國鹽業將迎來統一規範的新局面,朝廷的鹽稅收也會大幅增長,而這一切,都從這場圓滿的招標大會拉開了序幕。

西下時,招標大會圓滿結束。

商賈們手持簽好的文書與鹽場頒發的黃銅經銷令牌,臉上滿是藏不住的喜,相互道賀著走出鹽場大門。

他們的馬車上,除了隨行囊,還堆著鹽場免費贈送的鹽樣品——雪白的鹽粒裝在印有“蘆臺鹽”字樣的布口袋裡,袋口敞開著,路過的人都能聞到那純淨的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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