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好聖孫:皇爺爺該退位了》第1597章 那你想要如何改變賦稅制度(1)

作者:朕聞上古·6個月前

第1597章

“那......你想要如何改變賦稅制度?”朱標沉良久,終於開口問道,語氣中帶著一試探與決心。

他知道,朱高熾既然敢提出如此驚世駭俗的想法,定然已有的考量。

朱高熾見朱標與朱雄英被土地兼併的嚴峻現實震醒,眼中雖仍有猶豫,卻已出正視問題的決心,便不再遲疑,沉聲說道:“現行賦稅制度積弊已深,若貿然推行顛覆變革,恐引發朝野震盪,反而適得其反。”

“咱思慮再三,認為當下最穩妥、最可行之策,是推行‘一條鞭法’——此策承前啟後,既不違背洪武祖訓,又能循序漸進革除弊政,實為當前破解困局的不二之選。”

“一條鞭法?”朱標與朱雄英對視一眼,皆是面,顯然對這一新鮮名詞聞所未聞,“熾兒(高熾),何為一條鞭法?你且詳細道來。”

朱高熾微微頷首,條理清晰地解釋道:“所謂‘一條鞭法’,核心是‘賦役合一,按畝徵銀’。而言,便是將現行的田畝稅、人頭稅(丁銀)、各類雜稅,以及百姓需承擔的徭役,全部合併為一項,不再分稅種、分役種單獨徵收;同時,取消此前按人頭攤派徭役、按田畝徵收糧食的舊制,改為統一按照百姓名下田產的多瘠程度核算賦稅總額,折算白銀繳納;徭役則過‘納銀代役’的方式融其中,百姓無需親自赴役,只需繳納相應銀兩,由府統一招募人力完徭役事務。”

他頓了頓,進一步拆解細則:“其一,賦役合併。現行制度下,田稅、丁銀、雜稅種類繁多,徭役又分里甲、均徭、雜泛等,百姓既要繳納糧食、布匹等實賦稅,又要隨時應對府徵調的徭役,苦不堪言;地方員也藉機巧立名目,層層加碼,士紳則利用特權逃避部分賦役,最終負擔全在普通百姓上。一條鞭法將所有賦役整合為一,稅目清晰,核算簡便,百姓只需繳納白銀,便可免去繁雜賦役的困擾,也從源上堵住了員濫徵、士紳逃稅的。”

“其二,按畝徵銀。這是一條鞭法的核心要義。此前田稅按田畝徵收糧食,丁銀按人頭徵收,徭役按戶攤派,導致無田的佃戶、田的自耕農既要承擔人頭稅,又要服徭役,即便朝廷減免田稅,他們也難以益。而一條鞭法徹底改變這一邏輯,所有賦役都與田產直接掛鉤——田產多者,賦稅自然繁重;田產者,賦稅相應減輕;無田產的佃戶,因無田可徵,只需向地主繳納合理田租,無需再承擔朝廷賦役,從本上減輕了最底層百姓的負擔。”

“其三,納銀代役。以往百姓需親自服徭役,農忙時節被徵調修路、修河、築城,往往耽誤農時,導致田地荒蕪、顆粒無收。一條鞭法推行後,百姓可過繳納銀兩替代徭役,府用這筆銀兩招募無地流民或願意服役的百姓完徭役,既保證了徭役事務的高效推進,又不影響農戶正常耕作,同時還能為流民提供生計,一舉多得。”

“其四,解。現行制度下,賦稅徵收多由地方里甲、糧長代辦,這些人往往與士紳、員勾結,虛報田畝、剋扣賦稅,將損失轉嫁給百姓。一條鞭法規定,賦稅由府統一徵收、統一解繳國庫,廢除里甲代辦制度,減中間環節,既提高了徵收效率,又能有效遏制貪腐,確保賦稅足額庫,同時也避免了百姓被層層盤剝。”

朱標與朱雄英聽得聚會神,臉上的疑漸漸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專注與思索。

朱高熾繼續補充道:“承天年間四海昇平,商品經濟日漸繁榮,江南、南直隸等地白銀流通已十分普遍,這為‘按畝徵銀’提供了堅實的質基礎——百姓可將農產品、手工業品變賣換取白銀,再繳納賦稅,比以往繳納實更為便捷;府收取白銀後,也便於統一排程、發放俸祿、招募徭役,無需再為糧食轉運、儲存耗費大量人力力。”

“更重要的是,一條鞭法能準打擊士紳特權。”朱高熾語氣加重,“此前士紳可憑藉功名逃避丁銀、徭役,卻無法逃避田畝稅——他們名下田產眾多,按畝徵銀後,需繳納的賦稅遠超普通百姓,再也無法像以往那樣過逃避人頭稅、徭役來侵佔利益;而田、無田的百姓,賦稅負擔大幅減輕,也無需再為逃避賦役而將田產‘投獻’給士紳,土地兼併的勢頭自然會得到遏制。”

“此外,此策看似革新,實則承繼洪武祖訓。”朱高熾巧妙地避開祖制障礙,“太上皇當年核定田畝、編制魚鱗圖冊,核心便是‘按田徵稅’!”

“一條鞭法正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最佳化,並未增加賦稅總額,只是改變了徵收方式,完全符合‘永不加賦’的祖訓,反對者無從借祖制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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