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迴,報應不爽。
沒過兩天,張輝的大姐就給我發來資訊。
「別忘了你還答應給我們30萬,否則別怪我們讓你敗名裂!」
隨著簡訊一起發來的,
還有一段我在家衫不整的影片。
我真是又氣又想笑,
氣的是,我在自己家裡穿的隨便些,都能被人用影片威脅。
笑的是,們此時簡直是在給自己加刑。
我將30萬也一起轉賬過去。
敲詐勒索50萬,一家人可以在牢裡整整齊齊了。
這些日子,我去律師事務所的時間越來越多。
在強有力的證據支援下,
李桂花們母四人因敲詐勒索罪被逮捕。
那50萬也會如數歸還給我。
而張輝那邊,因為遲遲無法支付合作方公司的天價賠償金。
也被起訴到法院,擇日宣判。
據我的律師分析,涉及惡意侵犯著作權罪等行為。
至要在裡面蹲5年以上。
壞人終究會被繩之以法,可此時我沒有太多的喜悅。
因為我的圖圖還沒有找到。
齊楓陪著我找遍了大街小巷。
我們實在不知道還應該去哪裡找它。
齊楓在一旁思索著說道,「圖圖跑出來之後,沒有回到你家。」
「可能是它認為,那裡有把它帶到危險裡的人,所以害怕沒有回去。」
「你知不知道,哪裡對它來說是最有安全的地方?」
我聽了齊楓的話,突然想到了一地方。
「跟我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