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9章
謝卿接過那份尚帶著墨香的奏章,並未立刻翻開細看,而是將目投向下方持笏而立的蘇文卿,問道,聲音在空曠的大殿中顯得格外清晰:“蘇卿所慮周詳,思之深遠。大赦天下,固本安民,確為當務之急。然,赦免之尺度分寸,需有法可依,有前例可循,更需結合當下時局與民間實,不可泥古,亦不可草率。卿等所議草案,以何原則為準繩?”
蘇文卿恭聲答道,條理分明:“回陛下,臣等反覆商議,所擬原則有三,敢為陛下陳之。其一,罪在不赦者,明確界限。除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等十惡重罪,以及貪墨軍餉資敵、通敵叛國、屠戮百姓之首惡元兇外,其餘各等罪愆,皆在酌考量寬宥之列。此乃固守國法底線,不容撼。”
“其二,優先寬宥者,現仁政。凡因朝廷舊制不合時宜所累,或因天災、戰、荒、貧苦無依所迫,而犯竊盜、鬥毆傷人、逃稅避役等輕罪者,查明確系有可原,並非本兇頑,當優先予以寬宥,或減刑,或釋放,給予其改過自新、重為良民之機。此乃陛下恤民瘼,仁德及於囹圄之現。”
“其三,清理積案,以示清明。著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於大赦詔頒佈之後,限一月之,對各地在押待審、久拖不決之案犯,完初步複核清理。確係冤案、錯案、或節輕微、可矜可憫者,即時釋放,登記在冊,地方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羈押。此舉既可清理積弊,加速獄訟,亦顯朝廷政令暢通,司法清明。”
他條理清晰,言簡意賅,顯然經過了充分準備與深思慮。殿百靜靜聽著,不員微微點頭。這三條原則,既現了新朝的仁政與寬和,爭取民心,也守住了法度的底線,尤其是將“十惡”和“貪墨軍餉、通敵叛國、戕害百姓之首惡”明確排除在外,算是堵住了可能借此包庇真正罪大惡極者的口子,也安了那些擔心“縱惡”而搖統治基的朝臣。
謝卿微微頷首,這才用修長的手指翻開奏章,目快速而專注地掃過上面麻麻的條款。奏章寫得很詳盡,不僅列出了三大原則,還據罪刑輕重、犯罪緣由、在押時間、有無前科、退贓況等,分門別類擬定了不同的理意見,如“杖責以下,查無不法前科,立即釋放”“流刑以下,羈押超過三年,查無大惡,准予保釋”“死刑減為流刑,流刑減為徒刑”等等,並附有簡單的案例說明,可見蘇文卿等人確實下了功夫,非敷衍之作。
看完,合上奏章,並未立刻表態,而是將目投向丹墀之下肅立的百,緩緩開口,聲音清晰地迴盪在寂靜的大殿中,帶著一種冷靜的審視意味:“蘇卿所擬三條原則,思慮周全,甚合朕意。大赦天下,非為濫施恩典,收買人心,乃為糾偏補弊,緩解民間積年之疾苦,給予偶歧途者改過自新之機,使法度嚴明之中,亦存天理人。然,條款細則,關乎千萬人生死榮辱,朕尚有幾疑慮,需問分明。”
“陛下聖慮深遠,臣等恭聽聖訓,必竭誠以對。”蘇文卿躬,姿態愈發恭敬。
“其一,”謝卿指尖在奏章上輕輕一點,目銳利如刀,“關於‘因言獲罪’者。草案中言及‘因舊制所累’,可包括因議論朝政得失、批評吏不法、乃至非議朕躬、上書言事措辭激烈而獲罪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