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主便是薛宛央。
永和十三年冬,薛宛央跪在教坊司的青石板上,看著母的兒一頭撞死在朱漆廊柱上。
鮮順著斑駁的柱面蜿蜒而下,與幾天前父親斬首時,濺在雪地上的痕跡如出一轍。
那年十歲,尚書府的嫡小姐轉眼了逃犯,母用親生兒的命,換了一線生機,然後帶著一路逃到了江南。
江南的梅雨總是纏綿。
薛宛央藏在縣丞府的後院,日復一日地拭著小姐的妝奩。
銅鏡裡映出的容漸漸褪去稚氣,唯有眼底那簇火苗愈燒愈烈。
每當夜深人靜,都會取出那方染的帕子——上面繡著半闕《長相思》,是蕭恆當年最喜歡的詩句。
選秀的詔書傳到縣衙那日,薛宛央正在給小姐梳頭。
檀木梳突然斷在青間,就像終於繃斷的理智。
六年了,等這一日,整整等了六年!
三日後,縣丞嫡“失足”跌荷花池,被路過的商賈子弟所救。
因為護主不利,薛宛央被罰跪在寶泉縣衙後院的水井旁,指尖深深掐進掌心。
冰涼的井水倒映著蒼白的臉,也映出前小姐房裡搖曳的燭火。
知道,明日那盞燈再也不會為縣丞嫡而亮,就像八年前,薛家祠堂裡永遠熄滅的長明燈。
選秀的名單已經定了下去,薛家必須有前去參選,無奈之下,縣丞只得將主意打在了與小姐同齡的薛宛央上。
當薛宛央頂著薛靜瑤的名字跪在選秀佇列中時,腕間還留著為小姐更時掐出的月牙痕。
進京那日,馬車碾過朱雀大街的青石板。薛宛央掀開車簾,薛府朱漆大門上的“李府”匾額刺得眼眶生疼。
當年父親親手題寫的“忠孝傳家”早已化作灰燼,連同那日刑場上滾落的十二顆頭顱。
唯有牆角那株老梅還認得故人,落了一襬的花瓣。
當年在這梅樹下,十五歲的蕭恆曾折枝為簪,說待長大便過來迎娶。
薛宛央出袖中那方染的帕子,上面歪斜的“宛央”二字,是兄長臨刑前咬破手指所書。
紫宸殿上,九龍金椅裡的男人比記憶中更加威嚴,悉的龍涎香更是燻得頭暈。
薛宛央看著座上面目模糊的君王,忽然想起離京那日,母將的臉按在泥水裡說:“姑娘要記住,活下來才能報仇。”
此刻以最標準的姿勢伏跪,任由鬢邊珠釵在額前投下影,恰好遮住眼底翻湧的恨意。
或許是因為那張與故人相似的臉,蕭恆的目在的臉上多停留了幾瞬,最終還是憾地搖了搖頭。
“寶泉縣縣丞之薛靜瑤,留牌子——”
尖利的宣唱聲中,薛宛央聽見自己骨骼生長的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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