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今天卻因為,被娘痛斥了一頓。
低著腦袋,“明明你是坐在這教我,卻害得你被我娘誤會,還被罵了一頓,這事怪我,對不起。”
孫昀倒是完全不怎麼在意這件事,抓起王嵐前面寫的稿子校對,隨口道:“這事不怪你,我本來就是下人,主家罵下人多正常的事。”
他隨口一說,王嵐卻有些急了,扭頭搬出個小箱子,在裡面翻翻找找。
孫昀不解,把腦袋湊過去,“你在找什麼……”後面的話卡在嚨裡。
一張賣契懟到孫昀面前,上面寫的名字赫然是“孫石頭”。
王嵐把賣契塞到孫昀手裡,“吶,賣契還給你,以後你就不是下人了,現在是我聘請你當我的書。”
孫昀拿著賣契,意外地看向王嵐。
憨憨臉上有些不安和張,眼睛盯著他,手指還揪著角,都快把角揪出個來了。
但是他拿到這份賣契,其實沒什麼用。
他真溜了,轉頭王家就能告到府,說是他了這個契約,然後把他給逮回來。
這時候可沒人聽個奴僕辯解,誰有錢,誰有權,那就誰說了算。
就算府知道這契約是王嵐給他,只要王老爺開口,也會閉著眼睛說他了契約,犯不著為了他這個奴僕,得罪王志弘。
不過孫昀想了想,還是收下了賣契,省得王嵐繼續愧疚。
果然,他把賣契塞懷裡後,王嵐眼可見地放鬆下來。
孫昀瞥了一眼,故意敲了下桌上還沒寫完的稿紙,“大爺,你再不快點寫,這卷書得寫到猴年馬月?”
他好心提醒道:“你不趕寫完,是聽不到後續容的。”
他不打算把故事講兩遍,所以在王嵐把前面講過的部分寫完前,他都不太想繼續往下講。
要把故事講得繪聲繪,那是件費力力還得費的事,孫昀不想重複講。
幾乎是孫昀話音剛落,王嵐就睜圓了眼睛,火急火燎地拿起筆繼續寫,同時試圖跟孫昀討價還價。
“前面還有那麼多沒寫完!還要寫很久,孫昀你不能這麼過分,好歹也往下講一點啊。”
“我可以先寫後面的,然後再找時間補前面的!”
孫昀抄著手坐下,舒舒服服地往後仰靠在椅背上,然後冷漠無地道:“沒門,你哪裡有時間邊寫後面劇,邊補前面部分?”
就這憨憨的速度,寫一章都不知道要花多時間,平時還要上課,還要溫書,還要寫作業,本不可能再出更多時間。
就好比,你能指高三牲不僅寫小說,還日更萬字嗎?
王嵐恨恨地瞪了孫昀一眼,扭頭急忙加快手上的速度。
……
在王嵐急急忙忙趕稿的時候,王夫人回到房間,越想越覺得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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