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他跟兩名同學過來喝酒,突然看到特曼。
他第一眼差點都沒認出來,因為特曼的變化實在太大。
在學校時,就是非洲土著,醜小鴨。而現在看上去非常有氣質不說,也顯得十分漂亮。
在那一刻,李存飛突然心了,雖然玩弄過許多,但還從來沒玩過非洲孩。
他在腦海裡幻想,如果把特曼在下使勁,那將是什麼一個場景。
他當時就跟一位臭味相投同學打賭,可以用最短時間把特曼騙到床上。
他並不知道特曼為什麼會在酒吧上班,看上去應該還是個管理。
這些對他來說都不重要,作為富二代,他哪會把這些窮苦人家孩當人看。在他那骯髒靈魂世界裡,人只是他玩而已。
特曼給李存飛了一瓶酒,讓他一個人先在這喝著,自己要去招呼客人,回頭再過來陪他喝幾杯。
雖然特曼材不高,但不胖不瘦,比較勻稱。
李存飛心裡在想,如果是白皮,絕對是一枚。
趙奕歡因為今晚有事,並沒過來幫忙。特曼要想盡快長起來,必須學著去獨立。本著這個想法,趙奕歡也不會經常過來幫。
特曼雖然很忙,但總會時間過來跟李存飛說一會話。
酒量不是很好,端起酒杯只是象徵表示一下。
李存飛表現很紳士,其實他一直包藏禍心。
由於上大學時,特曼跟同學接很,李存飛一些花邊新聞,幾乎都不知道。
班裡長的比較漂亮生,有好幾個都被李存飛騙上床過,他在學校可是有名花花公子。
等酒吧關門時,李存飛還沒走,他邀請特曼一起吃宵夜。
特曼之前並沒有吃宵夜習慣,老家到目前為止都還沒通電。所以一到晚上特別無聊,只能早早睡覺,更別提吃夜宵了。
來到景江這幾天,幾乎每晚都會吃夜宵。管理酒吧也是個力活,此時也確實有點了。
李存飛發出邀請,也就沒拒絕,就在酒吧不遠,隨便找個地方吃起來。
“明天中午有幾個同學聚會,要不要一起吃頓飯?”李存飛發出邀請。
“我就不去了,我還沒習慣現在工作狀態,每天都睡的很晚,中午起來都一兩點了,就不耽誤你們聚會。”特曼直接拒絕。
不是有戒備心,而是況確實如此,有時間都不夠睡覺的,哪有力出去應酬。
再說了,一些同學也不,雖然現在趙奕歡等人把捧的很高,但特曼還沒徹底適應,在李存飛面前,還是有些自卑。
平時關係又不是很親近,突然一起吃飯都有點不適應,更別說參加聚會了。
見李存飛有些不高興,特曼立即又說道:“我是打工的,這份工作來之不易,等我悉這裡環境後,時間我請你吃飯。”
見特曼不為所,李存飛暫時打消吃飯念頭。反正最近又不離開景江,後面有的是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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