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綺猶猶豫豫道:“可能,大概,也許要翻個倍吧。”
“什麼?!”
王姐以為聽錯了。
“翻倍?”
“那就是至8000萬了。”
“林嘉綺,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那可是8000萬吶!公司大半年的收益都拿給你去買歌,你覺得可能嗎?”
林嘉綺了腦袋。
覺得也不太可能。
但那些歌,是真的想要。
“那我現在要怎麼辦嘛。”
聽著林嘉綺可憐兮兮的聲音,王姐這才讓自己的緒稍稍平復了一些。
“說說吧,哪來那麼多首歌?8000萬至要20多首歌了吧。”
林嘉綺把來龍去脈說了說。
王姐更加驚訝。
“你管這8000萬?你直接說1億就好了嘛。”
三十三首歌。
這個資料,就算是在娛樂圈混了這麼多年的,都有些恍惚。
“所以你是打算一張專輯就放33首歌進去嗎?”
“沒錯。”
“那首《歌王》做主打歌,剩下的都放進專輯裡,你覺得怎麼樣?是不是非常妙!”
妙?
沒看出來妙在哪裡。
只知道,這張專輯非常耗錢。
而且需要海量資金來去堆這張專輯。
是買歌的本都要一個億,後續加上歌曲錄製、製作,還有宣發,沒有1.2個億本下不來。
去外面打聽打聽,就算是天王天后一張專輯都用不到一個億啊。
你一個二線小卡拉咪,就用上這麼高的投資,你怎麼敢想的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