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很頭疼。
他看得出來汪煥說的都是實話,說謊要是能說他那樣,應該送去別的國家做間諜。而不是在這裡跟蹤未年人。
從汪煥提供的資訊來看,他本沒有份證、戶籍地。問到民族,說自己是漢族都有點遲疑。
問到文憑,他直接說自己沒接過正統教育。
聯絡方式更是沒有。
上倒是有一部手機,但是手機很乾淨,電話簿裡面的聯絡人很,一個掌數得過來。
更詭異的是,這些號碼全都沒有備註名字。
打過去也是無法撥通的狀態。
民警過線上偵查去找號主,發現這些號碼都屬於兩個登記人,在公安系統上還是正常狀態。但過正規渠道核實資訊的時候,才知道他們已經失蹤了,而且失蹤了很久。
按理說,失蹤人口的份資訊會先登記然後長期保留,直到法院宣佈死亡。但是這些人本沒有方失蹤證明,也就是沒有人上報這兩個人已經失蹤的況。
民警覺得自己查到了一個大案子,立刻給上級彙報。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順著這些號碼查下去,卻沒有任何不對勁的地方。
他們就是單純的失蹤,家裡人說自己不知道要上報,他們是文盲。
不過民警順著這兩個失蹤人口的資訊查獲一樁拐賣案。這兩人都是被拐賣的害者,不僅他們兩個,村子裡還有其他被拐賣人。孩子男都有,大人倒是隻有人。
不上報原因是這倆人已經死了,他們害怕被查。
至於汪煥,民警實在沒有線索。
查DNA也沒找到與之匹配的人員。只能拘留十天之後給人家做檢查和心理診療,然後安置到社會福利機構,再登記落戶進集戶口。
汪煥就這樣有了自己的份證,為社會大好青年一枚。
這個過程中他一直沒有嘗試逃跑。很簡單,本跑不了。
方機構如果沒有過的關係很難辦。
如果是原來的世界,這些都是小事。但現在他孤立無援,不如按兵不。
識時務者為俊傑嘛。
接下來,他要面臨長達三個月的社會再教育,確保他能夠獨立生活並養活自己。
……
從警察局離開,張士帶著兩個孩子帶吃了飯。又給小徐買了一換洗和睡,這才回家。
“小徐啊,初三之後你就不在阿姨家過夜了。原來的那些服小了阿姨都扔了,你今晚就穿新的將就一下。等明天阿姨把你的舊服和新睡洗了讓桐桐給你帶過去。小孩長快,今天買的服明天就穿不上啦!以後再來阿姨家,阿姨還給你買新的。”
張士想到很簡單。認為孩子大了應該有私,當面徵求孩子意見問他是否願意把服借給朋友穿是變相迫孩子同意。而且一路上他們三個都在一塊,單獨問也有點失禮。
不如買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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