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記》第七十章 要的心(1)

作者:烏瓏茶·6個月前

芝晚在旁聽得心驚膽,同在屋裡侍候的阿蒼也盯著楊芸釵不放,眸中難掩震驚,唯夜十一仍淡然不變,端起茶碗輕呷口,楊芸釵看得一笑,也端起茶碗遞至邊,茶碗微傾,茶湯映眼簾,一滴淚悄悄,於綠黃的茶湯中消失無蹤:

“怨恨讓我一時失了理智,那一晚我砸了所有我能砸的東西,然後被堂嬸發落,關在小小的屋子裡,連燭火都沒一盞,直到天亮,我綣在屋角,看到金烏升起,耀眼的過窗欞照在我臉上,那一刻我想起了我母親,還有我寧死不屈的父親……我從未提過半句家破人亡,並非我不知家父被冤的真相,而是我深知自已的無能,便是拼上我這條命,也未必能憾死家父家母的貪一分一毫!”

那時想,得進靜國公府,不管夜太太待能否真如嫡親祖母那般慈祥,只要有一丁點好,那便是的希

“自大姐姐拒了我進靜國公府後,見已無利可圖的堂叔再不想聽我說半個字,堂嬸更是將我與甘嬤嬤關在後院,任我們一老一在小屋子裡自生自滅,甘嬤嬤哭著說,是害了我,可我知道,其實是我連累了甘嬤嬤。”

芝晚從來就知道表小姐年紀小小便已經歷磨難,可從未想過楊家堂叔竟會如此不顧脈相連,竟對當時不過四五歲的表小姐這般苛刻沒人,阿蒼眼中的震驚也慢慢轉為憐憫,夜十一仍靜聽著,未發一言。

“堂叔家是小富之家,堂嬸貪財,我散盡了家財,只求堂嬸能放甘嬤嬤出府,能進京再往靜國公府送一封書信。”楊芸釵低眸看著自已的十指,“家父被冤時,我不過剛開始習字,並不認得幾個字,更不會寫,甘嬤嬤目不識丁,連這封我用全部家財換來的書信,我都難以送出,後來我用了戴著的一塊暖玉,甘嬤嬤起初不同意,說是我將家財散盡,家父家母留下來的最後一件不能再丟了。”

低低笑了起來:“倘我連活下去都了問題,倘我無法活得像個人,無法為父母申冤報仇,那我便是留著那塊暖玉,又能如何?我用它買通了堂叔家一個識字的丫寰,讓幫著我寫,甘嬤嬤無分文,僅帶著一點我們剩下來的乾糧上京,拼著老命,總算將書信順利地送進靜國公府,送到姨祖母手上。”

這些夜十一初時並不知,後來曉得是想收楊芸釵羽翼之下的時候,讓阿茫細查楊芸釵諸事,那些楊芸釵在堂叔家過的艱難日子,為了進靜國公府,楊芸釵所付出的代價,方一一得知。

“終於如願進了靜國公府,京城裡一等一的公府豪門,即便我與甘嬤嬤兩袖清風,再無分文,可姨祖母待我的好,讓我知道,我最後傾盡一切的拼力一博,沒有博錯。”那時楊芸釵深深地慶幸,“然不知為何,大姐姐初時並不喜歡我,我能到,故我不敢急於討好,我只能小心翼翼地等待時機,寒時居雀兒的不安份,讓我知道這個時機到了,後又有手珠之事,夜闖清寧院那一晚,我想著賭一賭,賭對了,我能自此站到大姐姐邊,賭錯了,我功虧一簣,只怕再無出頭之日,上天終究垂憐,讓我賭對了。”

再後來夜十一從馮五手中救下,許跟在邊學五禽戲,選為宮學學堂伴讀,真正心開始搖,而在此時此刻,已然沒理由不下決心:

“我什麼也瞞不過大姐姐,我的命誠如我所言,早便是大姐姐的了,可大姐姐要的不是我的命,而是我的心……”

命,只是命,以命抵命,足以還清恩

心,卻非是要的命,而代表著的自由、忠誠、不顧一切、榮辱共存、生死相隨。

茶碗裡的茶湯早涼了,夜十一卻還是端起抿了一口,口苦沁涼,輕輕放下,茶碗與榻幾無聲地契合:

“那你給麼?”

楊芸釵笑:“大姐姐已知答案。”

夜十一也笑:“我想聽你親口說。”

楊芸釵斂起笑意:“給!”

誠如楊芸釵所言,夜十一從來要的便不是楊芸釵的命,不缺人為賣命,能真正真心誠意地與心,同共進退,攜手共赴未知的將來,那才是所要的。

在楊芸釵那副弱的子下,有一顆堅定強大的心,旁人輕易進不得,先時楊芸釵幫提早發現寒時居雀兒不安份與紅猩猩海珍珠手珠兩件事兒,後來助楊芸釵真正融靜國公府,讓府裡下人再不敢小瞧楊芸釵而違,再是自馮五手中救下楊芸釵,自覺兩兩相抵,便是楊芸釵此番不願心,也不勉強,只當兩廂抵消,再不相欠。

帶楊芸釵在邊,同學五禽戲,同進學堂,這是對楊芸釵丟擲的橄欖枝,知道楊芸釵自家破人亡後日子過的艱難,也知道楊芸釵並不像所表現出來的已然盡忘父母被冤死之仇,幸在前浙江巡已得到應有的國懲,楊知府楊夫人在泉下有知,總算能閉上雙眼,韌堅毅能屈能的脾,讓楊芸釵註定不甘平凡。

終有一日,楊芸釵的傲氣會讓所有輕視過的人後悔,將那些折辱過的人狠狠踩在腳下。

夜十一深知,邊需要的便是楊芸釵這樣外剛、有勇有謀、敢於放手一博的人。

仁國公府最近出現了個怪現象,怪得莫世子妃連連找莫世子談話,莫世子不知底細,還沒等莫世子理出個頭緒來,四皇子難得與三皇子連袂齊到仁國公府,同樣對仁國公府近來的怪現象深好奇。

三皇子素來弱,學業兼顧,已然耗費他太多力,雖與莫息是更親的表兄弟,奈何無法力行,素來比不得莫息同四皇子的親近,這日國子監不必上學,他興致高昂地同四皇子到仁國公府湊個熱鬧,為的便是他那造就近日仁國公府怪現象的莫大表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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