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是不是瘋了。”
法院會議室,有人嚷起來:“魏景的事,新聞上鋪天蓋地,都是負面宣傳,還想公開審理,不就是當面打臉嗎。”
“對,市裡已經當著負面典型,傷風敗俗,要求嚴懲,起訴詞也不會怎麼好聽吧,公審,是要把風華村也拉下水。”
“這是擔心魏景的名聲不夠臭,還有人不知道嗎。”
“就是,一個大律師,怎麼想起這樣一個昏招,別人制輿論還來不及呢。”
……
議論聲持續了一會,院長擺了擺手:“靜一下,剛才大家也說了,林秀是個大律師,怎麼會出這樣的昏招,那麼就有一種可能,能翻案。”
翻案?!
大家又愣了一下,這個案件,上面已經給出暗示,影響重大,從重罰,罪犯也供認不諱。
憑什麼翻案。
“我估計,林秀就是想要利用民眾翻案。”院長手指敲了敲桌面:“現在,林秀提出公審,這件輿論很大的案件,似乎也難以拒絕。”
“而且……”院長面變了變,明顯不悅:“那個電視臺主任錢孫李,竟然已經在電視中間播了要求公審的訊息,在我們下決定。”
“……”
大家面面相覷,這件事,市裡電視臺一直宣傳,華霖健主刀,都是魏景和風華村的負面報道。
縣裡電視臺一直不敢出聲,這次錢孫李發什麼瘋,也就是說,林秀要求公審,現在在新安縣已經是家喻戶曉。
如果法院不答應公審,就會被指責有貓膩,揹負罵名。
這一招就是釜底薪。
“事關重大,我覺得,要給主審法足夠的發揮空間。”
院長打了個哈哈,看向於:“公審不公審,由於來決定。”
“……”
於一陣無語,發揮個屁啊,明顯就是騎虎難下,把所有都推到自己頭上,不管如何,承擔責任的都是自己。
心頭一陣抑,於端起茶杯,喝了幾口冷茶。
“於法是新人,大家都給點建議,踴躍發言。”
院長揮了揮手,其他人立即議論起來:
“我覺得,公審也不是不可以……”
“我倒覺得不要公審,來個快刀斬麻,直接審判,不管林秀說什麼……”
“公審可以服眾……”
“現在服眾不服眾無所謂,結果就是判刑,還是小點影響好……”
。門八花五,己關不事是也,見己抒各是都,會一好了論議家大
”。絕拒是還字簽你等,呢室公辦你在,料材的審公求要秀林,定決麼什己自你,於“
。問詢接直,語無久久於見長院,後最
”。說再一拜禮,下一慮考我容,天拜禮是天今“
。疼很袋腦覺,太了於
”。會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