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大家看向,章玉臉更加紅,聲音都張得抖:“你們不能這樣說魏景,那狗是人家姑娘送給他的,平時欺負,也是鬧著玩的,魏景本不是什麼壞人。”
“小姑娘,你是風華村那些人請來的託吧。”
華霖健譏諷地笑了笑:”我可是經過調查的,這件事很多人知道,還有幾個人證的,你這點小伎倆,太丟人現眼了,不堪一擊。”
華霖健確實調查過,但是他沒見到過當事人。
”笑死了,還請託,也太搞笑了吧。”
旁聽席中,也有華霖健的人,立即大聲嚷起來:“小姑娘,做假證是犯法的。”
”對,把抓起來。”
”小姑娘,說,誰讓你這麼說的,代出來,恕你無罪。”
華霖健眯眼笑著,循循善,華霖健的攝像師甚至給侷促的章玉做了個特寫。
章玉面對很多人,不善於言詞,急得一瞪眼,豁出去了,拔高聲音:”你放屁,我就是那個姑娘,我是心甘願,關你什麼事,要你管。”
”……”
現場又是一陣沉默,這樣的結果,出乎意料。
接著,發出一陣笑聲,有人大聲嚷起來:”原來人家姑娘是願意。”
“是啊,打罵俏,這都不懂嗎。”
“誰沒有年輕過,就是睡在一起,也不算什麼大不了的事。”
”小題大做。”
“真是笑話。”
……
議論聲中,魏景抬起頭,眼神複雜地看了一眼章玉,章玉面對他的目,一下子慌得坐了下去。
“肅靜。”
於又拍了一下醒木,等大家安靜下來,繼續說道:“魏景的私德,不再討論,請說有關案件的事。”
”好的,法大人。”
林秀聲音不不慢,咬字清晰:”我想請問原告律師,說我當事人迫趙小蘭,可有確鑿證據,趙小蘭到什麼傷害,是否有醫院或警隊驗傷證明。”
”沒有。”張冬明回答倒是很乾脆:“迫,不一定就有傷害,當事人由於長期到魏景的恐嚇,心理上沒有反抗意識,已經形憂鬱心理,比傷害更加可怕。”
”原告律師,我提醒你一下,法律需要證據,你一句心理恐嚇,就定我當事人行為失當,未免有點牽強。”
林秀侃侃而談:”請你解釋一下,僅僅憑言語恐嚇,半夜讓一位關在二樓的姑娘,撬開窗戶,跟著他跑到縣城,符合理嗎。”
”現在,我們討論的是事實,不是理不理。”
張冬明毫不示弱:”正如被告律師所說,法律面前,憑事實說話,我們討論的是已經發生的後果。”
”……證人有我,點這,由自是全完蘭小趙和景魏,解瞭我據,人大法”:於向轉秀林”。為認樣這不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