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萬盛世》第840章 坑貨(1)

作者:平行空間來客·7個月前

明朝朝廷每年的財政收大致分兩大塊來使用,一塊由朝廷用於維持皇朝的日常運營,包括宗室祿米、吏俸祿、賑災水利、軍事邊防等;一塊給皇帝用於皇帝本人以及宮廷開銷。

隨著外朝由於自僚系統的膨脹、宗室人口的快速增長帶來的祿米增加、軍事衰落導致的邊防開支增加和宮廷規模的不斷擴大,朝廷的財政收也就不能滿足支出的需要,開始出現虧空。

而在出現這個現象以後,明朝的皇帝雖然依舊秉持祖訓不輕易開礦,但面對需要解決的財政力,還是不得不妥協。

每當財政缺錢的時候,皇帝就會想著開礦賺錢,於是由皇帝下旨開礦,再到礦工鬧事,平後又下旨封,就為大明朝礦產開採一個揮之不去的怪圈。

“其實微臣一直覺得,朝廷不管是開礦還是開工坊,都應該按照市面上的工錢給工人和匠師發放月錢,而不是一些僱傭的人才有,而一些人的勞只是用來抵朝廷的徭役。

特別是朝廷上下其實都是支援一條鞭法推行,而一條鞭法對百姓最大的優待就是讓他們不用再擔心被朝廷徵召服役,只需要安心種田即可。

這樣,每個礦山除了收外,還有了一筆固定的支出,剩餘部分才是盈利,即為生財。

朝廷所辦礦就不說了,若是民間所開之礦,朝廷也可以據此徵稅,同時也可以監督礦主是否苛待礦工。

要知道,礦工鬧事,多半就是因為到苛待。

在微臣看來,朝廷可排除都察院史巡按各府,清楚礦產分佈,將其中一些易開採,規模龐大的礦山列為礦,由朝廷派員負責開採,盈利、外庫。

而一些較小的礦山,可發包給私人開採,用競價方式,價高者得。

地方府定期派員查賬收稅,核查礦民待遇,這樣就可以保證礦民不再作.....”

魏廣德慢慢把自己的思路說了出來,雖然隆慶皇帝臉上看不出神變化,可開弓沒有回頭箭,魏廣德也只能把話都說完,都說清楚。

在這個問題上,魏廣德當然也是有私心的,因為一旦朝廷認可這項政令,他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手礦產開採。

在此以前,他若是手礦山,那可不是經商那麼簡單,因為朝廷不會隨便同意礦山開採的,現在那些礦主大多都是屬於礦盜,一旦曝是要被開堂過審的。

朝廷要是發包礦山,自己就買下幾座,以後自己兒子、孫子出門就可以大聲的說:“我家有礦。”

想想就提勁。

魏廣德在上一世就很羨慕當初的那些煤老闆,日進斗金,躺著賺錢。

當然,到時候不得還要找勳貴們幫忙在朝野上下游說一番。

上次因為京營的事兒,使用鹽引做了補償,魏廣德也藉機把他們往經商方面引,讓他們已經不再簡單把鹽引過手賣給大鹽商,而是參與分

只要他們參與進去,就會知道鹽商巨大的盈利空間,想不眼紅都是不能。

誰不財?

既然都把人往經商方向引了,那下一步就是利用開礦這個事兒,把他們繼續往開礦方面引,以後礦產出來不還得建工坊加工,再利用商業網路進行銷售。

一條完的迴圈就出來了,勳貴只要嚐到甜頭,必然會發現其中的利益,到時候眼也就會逐漸從田地間轉移到工商業上。

有了工商業,商稅才算有了開徵的條件。

別看現在大明朝工坊、匠鋪不,可都是小打小鬧不氣候。

因為小,其實不好徵稅,因為大多是以家庭作坊式生產為主,或許有量僱工。

江浙那些大工坊,都是按照織機數量收稅。

使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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