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萬盛世》第1038章 出行(1)

作者:平行空間來客·7個月前

魏廣德又是建議製作大明銀寶,又是規定大明銅錢的規制,同時還將大明流通的制錢要形制度,止民間使用私鑄錢和元寶等

“叔大兄,其實朝廷收藏的黃金,也未必要用元寶金錠的方式存放,也大可按照制錢的方式,製作大明金寶,朝廷也將因此增利一以上。

只不過,黃金和白銀兌換價格不定,可暫不將黃金列制錢,只作為朝廷和宮中窖藏之用,也可以做為賞賜發放。”

魏廣德繼續說道。

張居正考慮良久,這才擔憂道:“善貸,你的意思我明白。

確實,這麼做可以重定大明的錢幣制度,整治地方上不法士紳私鑄錢幣。

可製作大明銀寶,並且要府強行推行下去,下面怕是會有極大的牴。”

先前初聞魏廣德的建議,張居正是歡欣鼓舞的,可下細想來,其中問題也很多。

倒不是主意不好,而是在實際推廣過程中,地方上和民間的阻力會非常大。

地方上反對,是因為制錢會嚴重影響府的收益。

要知道,大明朝廷的財政,各級地方政府都是自收自支,並不是朝廷統籌撥付。

這就導致,地方上除了每年要上繳朝廷的賦稅外,還要加徵雜稅,以此維持府的運作。

除了上品級員的俸祿外,其他府人員的薪水都是雜稅的開支專案。

一年收支彙總後,若是出現赤字我,往往就會在來年加收雜稅填補窟窿,若是有結餘,則是巧立名目落到員小荷包裡。

這,就是大明的財政制度。

最初這樣設計,在員都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的工作態度下,是可以最大限度減百姓的負擔的。

府按照每年的大致開支設計雜稅,分攤到田畝或者人頭上。

地方遇到有大專案需要作,則府會召集士紳、鄉老,大家一起募捐的方式籌集資金,進如鋪路修橋這樣的善事。

而若是遇到水利工程等專案,府則使用徭役進行,資金也是以籌集的方式完

只不過,當大明員的道德底限不斷向下落後,雜稅這個巨大的員們斂財的手段。

想法設法擴大府預算,增加雜稅的攤派就為必然。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就是這個時代員斂財的真實寫照。

而其中賦稅的火耗,其實老早就有,並不是一條鞭法之後才出現的。

畢竟沒有地方府會押著百萬千萬的銅錢往京城戶部繳稅,都是按照制度兌換銀子上去。

而其中,銀子的又是員們上下其手的一個地方。

十萬兩銀子,可卻可高可低。

雖然朝廷對此有制度,可邊,還是能獲得不菲收益的。

朝廷規定銀子必須是八銀,那好,給倉庫大使一筆賄賂,七銀子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進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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