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萬盛世》第1303章 商議(1)

作者:平行空間來客·7個月前

歷史上,萬曆皇帝在十四歲時就和十三歲的王喜姐大婚,但他們的婚姻並不完

王喜姐在萬曆十年,即婚後第四年生下了皇長榮昌公主朱軒媖,在懷孕時,慈聖皇太后李氏與明神宗分別下旨派遣到五臺山和武當山祈嗣。

後或屢次流產,終未能再次生育,以致有了後來的“國本之爭”。

在“爭國本“事件中的萬曆二十一年,明神宗曾以王喜姐尚在盛年,有可能會生育嫡子的理由,拒絕了大臣要求冊封皇長子為太子的請求。

直到萬曆二十六年,明神宗才下詔正式冊封皇長子為太子,並把之前拒絕的原因解釋為皇長子孱弱和王喜姐年又曾屢次流產,是以推遲冊封稍微等待嫡子出生。

歷史迷霧不得而知,王喜姐子嗣不興是否和婚較早,誰也說不上來。

不過,魏廣德既然提出來問題,當然就要解決。

倒是皇帝未滿太祖朱元璋定下的婚齡,其實還是很好解釋的。

為皇帝,有點特權怎麼了?

只不過,現在需要找一個妥善的,推遲皇帝大婚時間的辦法。

現在魏廣德也想到了辦法,自然就是藉助萬曆皇帝大婚,來次萬國來朝的盛大儀式,重新恢復大明對周邊的影響力。

“萬國來朝”之事,首見《左傳》所記塗山之會;其詞,則首見於《隋書·卷十五·音樂志》:“每歲正月,萬國來朝,留至十五日,於端門外建國門,綿亙八里,列為戲場。”

隋以後,唐代(包括武周)、明代等均出現過“萬國來朝”的局面。

朝貢系的基本涵被認為是以中華帝國為中心,在中國皇權的約束和保護下建立國際和平局面,促進各國進步與繁榮。

在朝貢系中,古代東亞地區各政權共認和奉行以中國為中心的關係形態和往原則,其本目標,是建立一個包括中國和周邊政權在的安全共同

雖然中國古代王朝建構、維繫朝貢系並非為追求經濟利益,與朝貢國往時奉行“厚往薄來”,經濟上得失多,因而也有人認為,“萬國來朝”也使以天朝上國自居的歷代王朝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

但是作為帝王,依舊對此孜孜不倦。

明朝洪武年間的《太清歌》這樣寫道:“萬國來朝進貢,仰賀聖明主,一統華夷。普天下八方四海,南北東西。”

永樂年間,明祖派遣鄭和、尹慶、王景弘、侯顯等出使異域,其中尤以鄭和下西洋堪稱明初盛事。

鄭和帶領船隊浩浩,足跡遍佈南洋、印度洋,甚至最遠到達過非洲,大大擴充套件了明王朝的朝貢系。

然而,萬國來朝的局面並沒有維持很久,到宣德年間鄭和最後一次下西洋結束後,“遠方時有至者,要不如永樂時”。

現如今,大明的水師已經備重現永樂朝下西洋的能力,自然也能把那些國主帶到大明來朝覲。

“此次陛下大婚,不妨詔令藩屬,命其王親赴京師恭賀。說起來,自永樂後,再無萬國來朝之盛大禮儀了。”

魏廣德話音落下時,反應最激烈的就是李太后,誰不希自己兒子能夠名留青史。

“自永樂後再無萬國來朝盛世”如同魔音般不斷在耳邊迴響。

歷史上的朝代,只有開國皇帝能稱“祖”,所以都是隻有一人可有此稱呼,唯獨大明出現了兩位。

雖然永樂皇帝為“祖”是因為嘉靖皇帝想把父親的牌位送進太廟,但也是為此煞費苦心。

不止是大明現在的皇帝這一脈得自永樂皇帝,其本的文治武功也是很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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