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萬盛世》第1751章 呂宋軍報(1)

作者:平行空間來客·1個月前

信使登陸倭國,僅僅一天以後,書信就已經擺放在戚繼的書案上。

“使錢,買爵位......”

看完魏廣德的書信,戚繼此時滿腦子就是那裡面的容。

不過,魏廣德也說得清楚,當下的功勞只要捨得在京城花銀子打點幾地方和都察院、六科的人,不讓他們在商議賞賜時出來攪局,功大概是很大的。

但是,這個爵位只可能是流爵。

也就是到他頭上,但不可能和那些開國的世襲爵位一樣,可以一代代傳下去。

頂天,死了,追贈為侯爵。

除非,之後再次有機會為大明朝建立巨大功勳,朝廷可能繼續以流爵賞賜,但那時候肯定就是封侯。

除非再有封國公的機會,他放棄,才有可能改為世襲,還只能是伯爵。

魏廣德書信裡的容,其實並非他拍腦袋想出來的,而是萬曆皇帝提出來的。

累功封爵的制度,只會是追贈。

這點,萬曆皇帝在深思慮後,終於還是下定決心。

畢竟,活人沒必要和一個死人爭什麼。

如果為大明長期駐防邊鎮,死後給其榮哀,朝廷也是會答應的。

所謂死者為大,他們不會爭。

但是活人封爵,那就必須是莫大的功勞。

現在看來,符合這一切的,只有兩個人。

一個是戚繼,他為大明在倭國開疆拓土有功,自然有資格染指爵位。

而李梁在緬甸,雖然那裡名義上是什麼“三宣六”,但也就那麼一說,實際上三宣六本就不歸朝廷管轄,雲南也只是名義上可以督管。

曾經派出員前往緬甸等宣司,但人家都是隨意糊弄,這也是後來雲南就不再管理那邊的事兒了。

對上,就是以化外蠻夷不懂禮數敷衍了事。

所以,李梁率領明軍滅了緬甸等宣司,直接把朝廷的管轄區域延到那裡,也被視同為開疆拓土。

這點,朝廷上下也是承認的。

沒人會睜著眼睛說瞎話,還說緬甸也是大明的領土,只是給幾個土司在管理。

實際上,在魏廣德任命李梁南下時,朝廷還真有人拿這個事兒說過話。

不過在查閱相關文件後,朝廷上下才知道雲南布政使司本就管不了人家,反而是掉了幾次面子後,乾脆就不管不問了。

這種況,沒人還會厚著臉皮拿出來說。

而自明緬戰爭發後,自然就更不會有人再拿此說事兒。

仿

使西

滿

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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