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負債百萬到最強錦衣衛》第919章 不是你不行,是你沒下過基層(1)

作者:從小我就狂·7個月前

所謂縣誌,原是由各地縣丞、主簿,在上級府命令下,編撰的地方總錄。

按制三年一修、十年一整。

雖非正史,亦無詔命欽定,卻自有其制度規範。

凡屬一縣之,大到山川地脈、城垣建置、衙沿革、兵甲稅賦。

小至坊間民俗、廟宇流轉、家族譜牒、名人軼事……

皆可記其卷。

最早的縣誌偏重地理、賦役與典章。

為的是協助上任員,迅速掌握地方事務。

但到了後來,則漸漸演化為了一種,類似於地方份冊的東西。

為一地士紳階層用以自證出、記功立名、壟斷資源的工

能上縣誌者,非富即貴。

若是商賈之家,想在志中佔一席之地,不僅要家底殷實,還得與好。

或出賑款、或立義莊,才能留名。

所以那些真正白手起家的小戶,即便再富,也往往難留痕跡。

而留得下痕跡的,基本都已經跟地方秩序纏繞在了一起。

鄭、韓、宋三家,雖然被贏高治稱作土財主、小地主。

但這是相對於富有四海的贏高治而言的。

在李北玄看來,這三家既然能在署繞來繞去調糧運貨,而不留明顯痕跡,那就不是尋常商戶,而是深植當地的舊家。

他們的名字,多半早已寫縣誌。

不僅是寫過,而且反覆寫,代代寫。

不僅寫家族姓氏、田產多,還得寫哪代人考了貢生、誰出過兵、哪年修過橋、哪年開過倉。

有的甚至連某年捐修寺廟幾貫錢,都要詳列清楚。

他們不是單純的鄉民,而是制的一部分。

而這樣的家族,賬冊上的痕跡未必最關鍵。

最關鍵的,往往是他們和地方署之間盤錯節的關係網。

誰是他們的姻親、誰是他們家塾的學生、誰又是他們當年資助過的生……

這些,正是縣誌能看出來的地方。

……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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