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港島混,就靠兄弟多!》第四十二章 隨隨便便贏點兒錢!(2)

作者:樓前一棵樹·7個月前

“一個人?”

“一共。”

張家耀沉默了。

“你就為了這麼點兒錢,就來找沾叔麻煩?六個人,每人也就五千,你犯得著嘛你!”

“就演演戲,嚇唬嚇唬唄,也沒想手的。”

“你平時幹什麼的?”

“平時看果欄,偶爾去充充場面,沒事兒就去喝酒吹水。”

“他們呢?”

“和我差不多。”

張家耀又沉默了,一直在店裡面小房間看著的沾叔也沉默了。

這離開警隊這麼多年,也有看走眼的時候!

這說是矮騾子都抬舉他們了。

勉強能算得上藍燈籠。

這種的,估計也只有砍西瓜的時候,用刀多一點兒。

不死心的張家耀接著問,就這種矮騾子都算不上的人,他去找劉耀祖麻煩,良心都有些不好意思啊!

“你這紋哪兒來的?”

“讓人用筆畫的!他畫這些東西,很像的。”

“誰找你們過來的?”

“和聯勝的仔森森哥,他給了我三萬,讓我帶幾個人找口水……找沾叔的麻煩。但錢太,這裡離警署又很近,我們也就嚇唬嚇唬沾叔,沒敢手。”

得,全對上了。

那劉耀祖安排手下找人收拾沾叔,結果找人找到仔森那兒去了。

就以那個賭鬼加毒蟲的格,能給三萬,都算是清醒的了。

畢竟,連他大佬的錢,他都敢貪的。

雖然這找的這群人很有眼力見,但有這個由頭也就夠了。

最起碼,張家耀幾塊錢的良心,也就過得去了。

“給你們十分鐘,店裡面給我收拾乾淨!然後,滾!明白了嗎!”

“明白,明白!”

老話說得好,真理掌握在數人手中,張家耀手上的點三八真理,讓這夥小混混十分的順從。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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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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