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港島混,就靠兄弟多!》第734章 什麼特么的叫做權力!(1)

作者:樓前一棵樹·6個月前

王建軍一說起賀家,張家耀才想起一件事來。

貌似,之前的時候,程文靜說過,賀家有事兒找他,賀鴻還想來港島見他。

只不過,這麼久過去了,他好像把這事兒給忘了!

“嘶,那塊地的事兒先別管,這事兒我來理。

你讓耀揚把章文耀的事調查清楚,再讓正備好車,一會兒我要去港府開會。”

“明白。”

開什麼會?自然是開新界發展大會了。

正常來說,這種事關新界發展的大會召開速度不會這麼快。

但最頂層的張家耀和港督都同意的事,下面的人辦事兒自然就快。

港島又不缺牛馬,據框架,早就把大概的政策給弄出來了。

有了大概的,才能召開大會商討最終的結果。

雖然最終結果在很多人看來已經是註定了的。

但民主嘛,還是要給人發言機會的!

……

據新界的況,也為了應對新界複雜的宗族關係。

所以,港府認為,新界個人丁屋的層高和麵積不變,但備資質滿足條件的地產公司,可以突破新界丁屋的層高。

一方面是為了地產公司有足夠的利潤開發新界,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新界百姓有足夠的利益。

丁權所有者,可據不同的賠償方案,選擇補償房屋或者現金。補償方案,港府會和地產公司進行商議,以滿足多方要求。

但,開發新界的地產公司,需要負責一定路段的道路維修及建設工作。

在一定年限,對該路段的養護及修復工作負責任。

以上,是暫時商議的新界開發政策,有不同想法的人,暢所言,咱們商量商量。”

港府的大會議廳,港督說完這些話,下面的人面面相覷。

以陸瀚濤為首的宗族族長,從這些話裡聽出了兩個點。

一,他們也可以建立地產公司賺大錢!但地產公司需要錢,需要資質,最好的辦法是和其他地產商合作。

二,補償方案一齣,要是比賣丁權掙錢的話,他們這些一族族長間接控制的丁權,就散了!

在切實的利益面前,誰還會在意你族長怎麼想啊!

這都是對地產商利好的訊息!

他們想反對,甚至都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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