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這起糾紛,以張麗士的賠償私了了。
至於賠償了多錢?
反正周雲霄那都合不攏的樣子,就知道,張士這,割得不輕。
至於拉皮條的沈大志和許莉文……
他們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就看陳川敢不敢把他的老丈人丈母孃送進監獄。
結果——陳川他真敢。
其實這事,認真說來,並不嚴重,至他們不會比張麗嚴重,因為他們跟陳川是親戚關係,而且說實話,他們只是介紹人給陳川認識,並沒存在強迫啥的。
張麗為什麼會選擇和解?是因為是名人,這事鬧出去,可對一點好都沒有。
但沈大志他們兩個,就是個人名,誰管他們啊。
可他們兩個是法盲,沒事還刷刷某抖,問問度娘啥的,一查,這拉皮條,可是要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當然,因為他們是未遂,這事就在可刑和可不刑兩者之間。
陳川認呢,就是家務事,要是不認……
全看陳川追不追究吧。
陳川會不追究嗎?可能嗎?
更別提,如果他們留了案底,他們的寶貝兒們,以後還怎麼捧得上公家飯碗?
這個影響就大了。
最終,在周雲霄的連消帶打之下,他們還是選擇拿錢贖人,陳川深諳取捨之道,也就讓他們賠償了事。
至於他們兩個怎麼分配這賠償比例,是他們自己的事,陳川不管。
於是,因為拉皮條而結盟的兩人,又再度翻了臉,鬧得不可開。兩人甚至還想著,要不跟沈溪要錢填這窟窿,難不還能眼睜睜看自己的親生父母坐牢不?
陳川卻笑得很燦爛地跟他們說:“你們要打著讓我左手倒右手的算盤,我勸你們死了這條心。我老婆的錢,現在都在我手裡。”
倆人氣絕!
你說說,沈溪怎麼就嫁了這麼個無賴,不僅吃飯,還六親不認,連岳父岳母都敢敲詐。真是反了天了他。
可他們又死活拿他沒有辦法,也只能無奈認栽。
於是,陳川為第二個能從沈大志兜裡掏出錢來的人。
周雲霄看著到賬簡訊,問他:“你就這樣放過張麗?”
不會吧,陳川什麼時候這麼好說話了?要知道,張麗想拿錢shui他啊,那是把他當什麼人?以陳川的格……
陳川咬著煙,角一勾:“我當然會放過啊,你不放過而已。”
“我為什麼……”話說到一半,周雲霄愣愣地看他,半晌,咬牙切齒地點著他:“你說說,你肚子裡是不是全是黑水?”
“不知道,要不你當回蛔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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