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婚試愛:閃婚後大佬又野又浪》第1597章 賺大發了(1)

作者:花寶嘰·7個月前

鄭壽實在懶得搭理範立珂,轉,教財寶怎麼用小石子

範立珂半眯著眼睛一看——咦,大師沒有來擰他脖子,他好像沒有命之憂……

以後他一定老老實實,再不敢得罪大師了,他是真的會殺人啊。

想起來他不過手指一錯,那隻脖子就斷了……

範立珂覺得,如果鄭壽想的話,換他的脖子,也不過是一錯指的事。

還是活著比較幸福,賤什麼的,換別人賤吧。

他其實,也可以很識趣的。

*

真正的天才,就是學什麼都很快。

比如財寶。

別看年紀小,但人家手穩,眼睛利,關鍵力氣還大,學了不到一刻鐘,已經可以準地扔中三米遠的目標。

雖然只是擊中,沒有一點殺傷力,但這也是很大的進步,不是嗎?

範立珂在一旁師,別說三米了,一米他都丟不中。

鄭壽點點頭:“只要勤加練習,你很快就能把任何東西變。”

石子,木,或者其它,目所及都可為所用。

這就是習武之人的可怕之,一般人會不到。

“不過今天想打獵肯定不能靠它了,阿公有好東西送你。”

他從兜裡掏出一支彈弓:“你看,這是你媽媽小時候用過的。”

“哇!”財寶好興,不停地蹦蹦跳跳手來夠:“我要我要,給我給我!”

鄭壽遞給

這個彈弓是沈溪小時候自己做的,那會力氣小,想進山打獵很困難,只能想辦法,藉助工

弓架是在山間自己砍的樹枝削的,皮筋則是……的巨蟒的筋制,就算長時間不用,也不會失了彈

關鍵用它打獵,那力道那,誰用誰知道。

曾經沈溪用它殺過狼崽子,然後被那一個狼群追殺,不死不休的那種。

當然最後,死的是那群狼。

很久以前的事嘍,現在可不敢再嘎嘎殺了。

這可是沈溪的寶貝,走哪都揣著。

哦吼吼,現在它是財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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