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個胖子當什麼警察》第401章 出了人命竟然不報案(2)

作者:楊小東·7個月前

這位小陳科長看上去不過二十出頭,比田平安和劉婷婷還要年輕,生得眉清目秀。

他站在高航面前,侷促地著手,靦腆地說:

“領導好,大家都我小陳科長...其實我小陳就行。我們保衛科就兩個人,我和老劉叔。廠長讓我負責廠區安保。”

高航冷著臉質問:“都出人命了,你們不知道要報案?”

小陳科長委屈地小聲嘟囔:

“我以為...廠長是自己點蠟燭不小心引發的火災...不是他殺...不用報案...”

高航看他不過是個大孩子,嘆了口氣:

“你太不懂規矩了。命案必須先讓法醫鑑定,是不是他殺不是你說了算的,明白嗎?”

小陳科長紅著臉連連點頭,像小啄米似的。

高航注意到他的警服,手替他整理領,發現第一顆釦子掉了,皺眉道:

“穿警服就要穿戴整齊,你這釦子...”

小陳慌忙領口,又檢查另一邊,這才發現釦子真的不見了,結結地說:

“啊...掉了...我中午就去買...”

高航叮囑:“這種金屬釦子只有縣保安公司有賣。你這警服哪買的?”

“也...也是在保安公司買的。”小陳答道。

畢所長不滿地話:“現在保安公司為了賺錢什麼都賣,警服、手銬、電,連獵槍都賣...”

田平安見話題跑偏,打斷道:“小陳科長,喬廠長為什麼要用蠟燭?廠裡沒電嗎?”

“昨天晚上停電了,”小陳連忙解釋,“從昨天晚上六點鐘停到今天早上八點。我們這兒經常停電。”

“是誰最先發現著火的?”

“是老劉叔。當時我們都在傳達室值班,他看到廠長辦公室那邊有火,喊了一聲。我正在看書,抬頭一看——壞了,真著火了!”

小陳繼續描述:“我們倆趕跑過去救火,但廠裡晚上沒其他人,火勢太大本沒法救,就打電話了消防隊。”

高航追問:“起火的時間知道嗎?”

小陳回憶了一下,說:

“應該是九點剛過發現的。

當時傳達室的座鐘正好敲響九點的鐘聲,我們注意到的時候火才剛起。

可誰知道屋裡存著酒,不到兩三分鐘就“轟”地燃起來,火苗躥得老高,熱浪得人本沒法靠近。”

“什麼時候給消防隊打的電話?”

“大概...九點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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