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其他人,同樣以組織、領導涉黑涉惡團伙、以及其他的罪名,提起公訴,並建議判死刑!
唐偉東不就是想弄死他們嗎?那就弄死他們好了。
用他們的死,來平息唐老闆的怒火,總比自己去死要好吧!
為了避免唐偉東“打虎”擴大化,拉更多的封疆大吏下水,不好意思,那就只能讓這些人去死了。
就讓他們,為之前因為唐偉東的“無差別”攻擊,而倒下的那些大員們,去“殉葬”好了!
於是在事發的當月,也就是三月底的時候,司法部門就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
從事發,到審理調查,再到最後的宣判,竟然僅僅只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果然是將從重、從快、從嚴發揮到了極致啊。
這種速度,以往可是隻會在那種,重大惡事件、影響極其惡劣的事件上,才會出現的。
三月底,在一審的宣判中,對參與對李葉手的、除了死掉的那兩人之外的、楊偉等五人,全部判的死刑。
對此,楊偉等人當場就嚇尿了,他們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僅僅就是為了一個面子,打了一架而已,怎麼就了“涉黑涉惡團伙”了,怎麼就被判死刑了,到底還有沒有天理了?
天理?天理沒有,但權力、財力、兵力倒是有不!
在這些東西面前,天理算個球,天理這玩意兒在某些東西面前,兒就不好使,……
唐老闆要讓他們死,“天理”也救不了他們,對,我說的!
或者乾脆直接說吧,此時此刻,唐老闆在他們面前,就是“天理”!
楊偉等五人,肯定不服,為了活命,他們當庭提出了上訴。
一般一審完了之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會在三個月開庭。
當然,像晉村的那起、方還是的強案那樣,二審一拖再拖,著男方認罪或者接調解,男方不接,他們就不開庭,一拖就是一兩年還不開庭的案件,算是例外哈。
二審會在三個月開庭,那說的是一般況下,而這次事關唐偉東的事,二審開庭的效率,那一個高啊。
四月初,一審剛過去沒多久,二審就再次開庭了,頗有點特事特辦的味道。
在二審中,楊偉等人聘請的律師,提出了一些異議,但是法庭全部不予採納,最後依然維持了一審的原判。
二審,就是終審,所以,楊偉等人的結果,已然是註定了的,……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是兒戲,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是在扯淡,怎麼唐偉東想要什麼結果,相關部門就能判出一個什麼結果來呢?
拋開唐偉東的“無差別攻擊”這個因素之外,你別說,別說相關部門了,就是某些個人,也能做到這一點。
比如,大概就是在差不多同一時間段、徽村的相山,同樣在上演著、近似的一幕。
事的起因,是壹叄年的時候,一名退休檢察,帶著一摞材料,跑去高檢把自己給舉報了,說是自己在八年前,曾經辦過一起錯案。
遇到這樣的事,相關部門不能不查,結果一查之下,一幕“稽劇”就被曝了出來。
這起案件發生在零五年,但起因卻要追溯到零叄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