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當地偵辦文二爺,一切還都在侯總督的掌控之中,侯總督說你有罪,你就有罪,沒罪也得有罪。
但要是“異地”手進來,再想作某些事的時候,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原本在辦了文二爺之後,當地相關人員就要求他兒子,不許越級提告、不許上訪、不許進京。
為了讓他兒子做到,還給他兒子找了幾個“擔保人”,都是文二爺有公職在的親戚,一旦他兒子違反,就理這些人。
在他兒子承諾下來之後,就因為“節輕微”,被免於起訴,並且還發還了他八萬塊錢,……
當文二爺被紀監部門的人帶出來,要上車離開的時候,他轉頭深深的看了倉儲基地的辦公樓一眼,眼神里盡是複雜。
或許他看的並不是辦公樓,而是樓裡面的唐偉東!
他大概也知道了,自己這次進去,估計就再也沒有機會出來了。
恍惚間,文二爺想到了自己走來的這半生。
當年,他也是滿腔熱,恢復高考後,他考上了公安學校,因為業務突出,敢打敢拼,屢屢獲得提拔重用,不到三十歲就當上了縣委副書記。
之後更是憑藉著過的業務能力,一路升遷,最終升到了正廳、一級警監的高位,然後,他就志得意滿,開始飄了。
至於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飄的,估計他自己也不記得了。
是被江湖中的人,尊為大哥開始的?
是從他老婆多方生意開始的?
是他接下級的財賄賂開始的?
是他為那些道上朋友的生意,提供保護開始的?
這些都已經不可考究了,……
但他知道,現在一切都結束了,因為他在不知的況下,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而且人家還把在他傘下、被他庇佑的那些人做的事,全部扣在了他的頭上。
這對文二爺來說冤嗎?
冤,因為很多事都是別人打著他的旗號做的,很多事都跟他無關,甚至他都不知。
但再想想其實也不冤,誰讓那些人都是他罩著的呢,若是沒有他的庇護和撐腰,那些人敢這麼放肆嗎?
既然收了人家的錢,替人家撐起了“傘”,那他就得承所帶來的後果!
或許他的餘威猶在,或許是想給他一個最後的面,押送他的人並沒有強行把他塞進車裡,直到文二爺自己坐進車裡,汽車才開離開。
唐偉東冷眼旁觀著這一切,但並沒有做過多的表示。
既然雙方已經對上了,那麼他不弄死對方,對方以後逮著機會了,可不見得會放過他。
所以,為了自己的利益和安危考慮,徹底弄死文二爺,已經了一個必然的結果。
對於自己的敵人,哪怕是潛在的、有可能的敵人,唐偉東對待他們的方式,只有四個字,——“只殺不渡”!
渡人,那是神佛的事,唐偉東只會送他們去見神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