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於大象家的公主林世靈,只能去向婆家求助,期著老公李在容和喪星集團,能提供一部分資金,來緩解孃家公司所遇到的危機。
——這本來也是家族之間聯姻的目的之一,關鍵時刻能互幫互助,抱團取暖,共渡難關。
但林世靈的求助,卻被喪星集團和李在容給無的拒絕了。
不僅如此,李在容非但不願意手幫助老婆的孃家,反而還想趁著大象集團,陷危機的這個時候,順手低價把大象集團給吞併了。
——李家這事做的著實有些不太地道了,不幫可以,落井下石、趁火打劫就有點過分了。
李家的這種做法,和無恥的行徑,直接引了林家的怒火,兩家當即翻臉,而林世靈也毫不猶豫的,因此而跟李在容離婚。
在跟李在容離婚的時候,林世靈儘可能的爭取、分配到了更多的財產。
據披出來的協議顯示,林世靈在這次的離婚中,拿到了1000億韓元,差不多也就是6億人民幣。
——南朝第一大財閥的掌門人離婚,媳婦竟然只分到了不到一億元,老李家屬實有點摳門了。
而離婚後的林世靈,也帶著分得的財產,返回了孃家,並且把這些錢,全部投到了大象集團中。
大象集團,也憑藉著閨分得的這些錢,穩住了局勢,慢慢了過來。
後來有人說,林世靈離婚是被迫的,因為大象集團迫切的需要錢,沒錢就要死翹翹。
既然喪星和李家不願意給錢,幫助林家度過難關,那就只能讓閨離婚,然後利用分得的那部分財產,來幫助家族度過這次的危機了。
所以說,大家族之間的聯姻,無關,有的只是赤的利益。
而林世靈,只是一個可悲的、沒有自主權的,被用來獲取利益的玩偶罷了。
林家想傍上李家這條大,那就去跟李家聯姻,林家眼見達不到自己目的,那林世靈就必須離婚。
在離婚的時候,從李家分得一部分財產,或許這就是最後的一點利用價值了,……
唐偉東之所以讓馬斯博格,去落井下石的搞一下大象集團,其目的並不是真的對大象集團興趣。
而是項莊舞劍,意在喪星!
他只是想過狠踩大象集團,著大象集團去向喪星李家求援,不出意外的話,李家肯定不會幫助他們。
然後唐偉東就可以趁機把李家、林家,喪星、大象,李在容、林世靈,他們之間的那一堆破事,給揭在世人面前。
說到底,他這麼做,一切還是為了自己的兒子、唐天星的將來在考慮!
他要做的,就是把喪星李家,以及李在容的真實面目,給擺到明面上,接民眾的“道德審判”。
李家和李在容的名聲越爛,那麼自己兒子他娘、李福真上位的可能就會越大。
一旦李福真真正執掌了喪星集團,那將來喪星集團,還不就是自己兒子的囊中之了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