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7歲:從買房收租開始》第70章 分(2)

作者:深瞳不見·5個月前

“不用怎麼樣,你現在就好,這樣就好。”

至於剩下三十分,留給你未來的新娘,也許是我,也許是別人。

都可以。

“好,”他鬆開林深的腰,改拉著的手,“我肚子有點了,我們下去吃飯吧。”

“啊,要在這邊吃嗎,景區價很高的……”

“沒關係,能貴哪兒去……”

最後兩人還是沒在景區吃飯。

一碗老京城炸醬麵55塊錢的價讓林深無語凝噎。

陸明川也有點驚,甚至走出店門口的時候嘀咕,“這家該不會是黑店吧,我們要不要打舉報一下?”

他是不差這55塊錢,但是這也太離譜了,學校裡一碗才三塊錢,別的地方一碗20塊錢就算頂天了,加量了。

“人家價格標籤寫那麼大個字兒在牆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你舉報有什麼用。”

“那就沒辦法治這些商了?”

兩人走出外邊兒找了個路邊攤,點了兩碗小餛飩。

“哎,也不能說人家是商,在景區開店本也高的。”

“房租啊,管理費啊,都比外邊高的多。人家想掙錢只能賣高價了。”

林深想起上輩子看到的那個新聞。

在西湖邊上一個一平米大的小攤子,賣玉米烤腸礦泉水的,就一平米,一年房租300萬。

300萬!還是政府工程的價格!

哪怕一烤腸賣十塊錢兒,這得賣多烤腸才能回本!

還不算上水電費,日常的業費,請員工的工資。

從那之後林深再也不罵人家景區價高了——也從來不在景區消費了。

我理解你們支出高所以定價貴,但是我也理解我的錢包,不允許我當這個冤大頭為你們的房租做貢獻。

好吧,哪怕現在錢包允許了,林深還是不願意。

房租又不是的。

現在就是出門去景區玩兒的話,遠的就自己帶顆蘋果,帶個小麵包,帶瓶礦泉水。

近點的就出了景區再吃。

這不走出景區十幾分鍾,一碗小餛飩才五塊錢,一份京醬拌麵才8塊錢。

幹嘛犯賤呢去吃55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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