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妻》第3章 華倫天奴的高跟鞋被稱為(1)

作者:snow·2024-04-03

華倫天奴的高跟鞋被稱為「麗刑」,名不虛傳。

宴會廳到別墅,三公里的距離,我的腳已經被磨得模糊。

別墅不似往日燈火通明,彷彿一座漆黑的墳墓。

沈景和不喜歡黑暗,所以我睡前總會留一盞燈。

這盞燈越亮越久,後來,沈景和不回來了。

於是,它整夜整夜地亮,再由我在第二天清晨時自己按滅。

我把高跟鞋扔在門口,在沙發上發呆。

我和沈景和,是怎麼了如今這副樣子的呢?

不知過了多久,門口響起敲門的聲音。

聲音又大又急切,不是沈景和的風格。

我拖著傷腳去開門,跡斑駁,沾染在雪白的羊地毯上。

我和沈景和,也是有好時候的。

比如這地毯,只因為我一句喜歡,他便親自飛到波斯,人幫我揹回來。

我驚喜非常,抱著他又又跳。

從此,地毯超越了我的一眾收藏品,了我的最

若是從前,一滴水滴在上面我都會心疼,更別提了。

不過,現在我沒空在意這些了。

看清楚門外那人的一瞬間,我只覺得全上下的都被凍住了。

疼痛、混、尖、猖狂的笑聲...

時痛苦的記憶,重新席捲而來。

「許蔓之,好久不見啊。」

那人衝我微微笑著,我卻如墜冰窟。

怎麼會是曲嫣然呢?

怎麼能是曲嫣然呢?

上下打量我,目定格在我臉上那道疤上,如同毒蛇爬過一般冰冷:

「你手段還真是高明,頂著這麼張醜臉,也能勾引到沈景和。」

我止不住地發抖,思緒又被扔回了那個絕的晚上——

我臉上的疤,是曲嫣然一手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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