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邁千禧年,陳長安再一次迎來了新的任務。上級領導辦公室,陳長安正在聆聽這一次的任務。
“長安啊,這一次你怕是要和劉主任一起,完這次任務了。”
聽到又要和劉主任一起做任務,陳長安眉頭一下子就皺了起來。
上一次在鷺島的走私案,經過多方面調查,訊息的況和劉主任關係不大。
他既沒有接賄賂,也沒有故意訊息。
所以相對來說,劉主任的解釋責任並不算大,最多隻能說是對於下屬的況,不夠了解。
僅僅是一個失察之罪,其實就足夠讓上級領導把劉主任調走了。
原本上級領導對於劉主任的能力,就有些不滿意,只不過是因為劉主任做人還算比較圓,沒什麼人落井下石。
再加上劉主任手底下幾個人都不算乾淨,經過鷺島走私一案,又挖出來不蛀蟲。
再加上劉主任不知道過什麼途徑,找了不知道那位老幹部說,這才讓上級領導有些猶豫。
最後又因為另外一件事,這才讓上級領導決定讓劉主任留任。
這件事說起來和龍龍,還是不小的關係。
隨著東帝汶的公投結束之後,當地出現了非常大的發展局。
就連龍龍這樣的外人員都有些頂不住,可想而知當地究竟有多。
隨著幾十萬人無家可歸,聯合國過決議,建立東帝汶臨時過渡當局,同時派遣6000名維和部隊,以及1640名維和警察。
原本這些事和我們關係不大,可隨著國家的錢強大,GDP甚至是邁了萬億。
而聯合國也是破天荒的,邀請我國派出維和警察。
面對這樣的請求,作為常任理事國,這也是應有的義務,同時也是彰顯大國風範的時候。
隨即上級領導在經過幾研究之後,覺得派出維和警察,總的來說還是利大於弊。
今後維和警察,維和部隊,派出的次數只會越來越多。
提前瞭解形式,瞭解流程,這是好事,總不能說作為常任理事國,一直不派出維和部隊吧。
於是應聯合國正式邀請,我國決定派遣民事警察參與維和。
這可是我國第一次派出維和警察,一旦涉及到國外,尤其還是維和,這可是一國臉面的問題。
別說聯合國對於維和警察的要求嚴格,即便是不嚴格,我們自己也會從嚴要求。
據要求,維和警察必須是25到40歲之間,通英語,警務技能過,心理素質強的骨幹人員。
這個時候上級領導考慮到劉主任的優勢,考慮著大部分骨幹人員都是劉主任這些年一手培養的。
再加上幾位老幹部幫助劉主任開口求,上級領導最終還是選擇了讓劉主任戴罪立功。
劉主任的任務,是需要從全國的警務系統中,從適合人員中,選拔出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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