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她,拒絕戀愛腦》第561章 男友姐姐要買房子(2)(1)

作者:鹿子寧·7個月前

林母一直在林窈家照顧林窈。

等林母生病了,林母就把林母扔給了原主,並且表示嫁出去的兒潑出去的水,已經幫原主照顧林母好幾年,現在到原主自己照顧了。

原主怒不可遏,要去打司,卻被林州制止。

“要是鬧上了法庭,大家都會笑話我們的。”

“是非公道皆在人心,林窈這樣做,會遭報應的。”

他讓原主帶著林母去醫院做檢查,期間,林窈紅著眼眶說自己這些年做錯了,說對不起原主,現在還要麻煩原主帶去看病。

上說的很好聽,可在林窈手來看的時候,卻對林窈說原主的壞話。

原主氣的不行,之後就沒有再管林母,落得了一個不孝順的名聲。

原主的孩子也不理解原主,原主眾叛親離,晚年時,原主的孩子也不好好照顧原主,原主控訴,他們理直氣壯的說都是跟原主學的。

至於林父,什麼都不管,自己一個人吃好喝好睡好玩好,活的比原主還久。

……

“歡歡,你那裡不是有十萬塊錢嗎?你可以暫時借給我姐一下嗎?和我姐夫吵架了,沒地方去,想要買一個房子。”

電話那頭,林州聲音溫和的訴說著自己的請求。

“還沒結婚你就開始惦記我的錢了。”徐盡歡語氣譏諷的說道。

林州有些惱怒,覺得自己被小瞧了,他說:“我姐不是問你要,是問你借,會還你的,只是一時手頭上有點,要是有錢的話是不會問你借的。”

“我不借。”徐盡歡十分乾脆明瞭的說道。

林州問了一下,沒想到朋友的態度這麼堅決。

“那是我姐,將來也是你姐,我們是一家人,要互幫互助。”

“那我們分手。”徐盡歡直接說。

林州:!!!

怎麼就鬧到分手了?

“你冷靜一點,有話好好說,不要說這種話,傷害彼此之間的。”林州勸道。

他實在不想分手。

他這個朋友,而且結婚的話,對房子彩禮的什麼都沒有要求。

他很難再找到這樣的朋友了。

“分,必須分,一想到有人惦記我的錢,我就徹夜難眠,為了我能夠長命百歲,必須分手。”

徐盡歡說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並且立馬在朋友圈發表了分手宣言,並說明了分手原因。

其中不乏兩人的共同好友看見了,都給林州發訊息,問他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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