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丈夫都可以作證,被告的同學怎麼就不能作證了?原告律師,你是不懂法律還是收了原告的好,在這公正嚴明的法庭上,竟然能做出這隻許州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事來?”聽著原告律師的無理取鬧,于斌磊忍不住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于斌磊說的對,丈夫可以給媳婦兒當證人,我們同學之間怎麼就不能當證人了。作為律師,你不維護法律的公正廉明,卻一味的混淆視聽,本就不配當律師,也不配站在這代表公正嚴明的法庭之上。”
于斌磊來了個頭,辛星也站起來斥責原告律師,接著鄭欣怡們幾個也開始七八舌的譴責起原告律師來。眼看場面一時失控,法敲了一下法槌,示意眾人安靜。
由於雙方各執一詞,爭論不休的時候,張洋
悄悄地來到了法庭,把兩張照片遞給了鄭欣怡。
“這是劉清素的照片,前幾天去洗的時候,說有急用,當時定影沒有了,沒洗。今天早上來了定影,我給洗出來了,挑了這兩張,趕給送回來了,你看該給你媽媽還是先給劉清素?”
“先給法院,讓法院給劉清素,有了這兩張照片,法院可以直接判決了。”
鄭欣怡把照片提給法院後,三姑把照片作為新的證據,提給法。這兩張照片,一張是三姑扶著涼亭的柱子,淺笑盈盈地看著鏡頭。在後的左上方,文國手推著他媳婦兒,媳婦兒斜仰著子,一副要倒不倒的樣子。第二張的照片裡,沒了文國的媳婦兒,三姑沒有看鏡頭,已經回過了,給了鏡頭一個背影。文國站在原來的地方,扎煞著兩隻手,一副目瞪口呆的樣子。
相機可以顯示時間,從這兩張照片上的時間來看,第一張照片比第二張照片早了十八秒。也就是說,文國媳婦兒摔倒的時候,三姑正在等著拍照,本沒有機會推文國媳婦兒。而背後的景說明,推文國媳婦兒的,正是他自己。
證據面前,文國不得不代了事的全過程。他剛剛丟了工作,還沒有找到新的工作,正是心煩躁的時候,他媳婦兒著個大肚子,非要去逛公園。文國雖然帶著媳婦兒來了公園,為工作的事心裡還窩著火,走到涼亭上的時候,被他媳婦兒嘮叨的不了,就隨手推了一把。他媳婦兒懷著孕本來就行不便,平時平地上走路都跌跌撞撞的,哪裡經得住他一個經常乾重活兒的推那一下子?他覺得他那一推沒有用力,他媳婦兒卻子踉蹌了一下,直的從涼亭上倒了下去。
文國只是因為煩躁,隨手那麼一推,本沒有想到媳婦兒那麼不經推,一下子就摔了下去,躺在地上直喚。文國當時就驚呆了,扎煞著兩隻手,愣愣地站在涼亭上。直到三姑過去詢問他媳婦兒況,看到是個學生模樣的姑娘,他突然靈機一,計上心來。
文國裝作驚慌失措的樣子,催促著三姑趕救人,只要三姑去扶了了他老婆,他就可以把一切責任都推到三姑上。可是他沒有想到,三姑是個學醫的,不但不著急去他老婆,還在那問東問西的。這時候,還有兩個和三姑一起的男生,也圍了上來,眼看沒法訛上三姑了,文國正在生悶氣。沒想到三姑主提出送他媳婦兒去醫院,從路上他們的對話裡,文國知道了三姑的名字和學校。
在醫院的時候,他覺得眼看就訛上三姑了,他媳婦兒卻出來作證,雖然沒有說出來是文國推的,也說自己不是被三姑推倒的。在護士的催促下,文國才推著他媳婦兒去了病房,三姑也和于斌磊辛星離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