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祖:朱慈烺》第498章 密奏制度(1)

作者:斌斌有理被註冊·7個月前

“嘶。。。”朱慈烺的推斷,一下子讓幾人倒吸一口涼氣,偏偏無法反駁,捫心自問,若是他們有機會匿一筆巨財,完事後,就能歸自己所有,這力,還真就能引人鋌而走險。

“陛下,可有舉報人或是奏?”吳牲問道。

“朕不宜公開,就這樣吧,朕知道你們的難,要向百代,起因朕已經告訴你們了,再者,朕承諾,不會對這次審問的員用刑。”

“如此,臣等謝陛下諒。”閣臣代表百,要確保百的利益,這並非秘聞,大家心知肚明,百匆促閣臣進宮問明白,請從輕發落,都是如此。

原因就是今天若是可以憑藉這麼一點小事被下詔獄這麼嚴重,以後自己怎麼辦?再者,就是遏制廠衛的權利,連尚書都能拿,那自己哪天也無端被廠衛拿下,可怎麼辦。

另外,《奏》制度,可遠非清朝獨有或者清朝發明的,一如大明保留了許多元朝制度一樣,清朝許多在後世發揚大或者說出名的東西,實則早就在明朝有了。

如摺子,奏疏,題本,奏章之類的法,摺子的法明朝非方也早有此類稱呼,只是在正式公文和場合之中沒用,更像是口頭語。

東西實則在明清都是一樣的,只是後面清朝逐漸將摺子一次方化了而已。

這裡的奏也是一樣,大明早就玩爛了的東西了,並非清朝發明創造。

在大明,不經過通政使司的奏章,多了去了,能直達前的,都稱之為奏。

在大明因為奏出事的典故也有許多,雒於仁、汪文言等等,都是吃了奏的虧。

除了一般的通政使司投遞奏章外,廠衛首先奏和麵奏權,其次,六科、都察院、各地巡按、專職史等等,都有奏權,封奏章進行投遞。

雖然規定,封的奏不得隨意拆封,但大明歷史上,奏被拆封的事件可不,不人就是因為奏被拆封,遭了殃。

這種奏的缺點,就是懲罰機制不夠,保護機制不夠,有些權勢巨大的人,就會找人頂罪,強行拆封,如楊漣彈劾魏忠賢,就是奏被拆封。

太明顯,保護不夠,加上這制度被崇禎給用爛了,沒什麼效果,還容易反噬己,後面才是清朝加以完善改制,重新啟用的。

另外則是宦奏權,不需要經過外朝,如此,有些宮裡有門路的,就會託太監走奏,還有就是勳貴和外戚,也能利用關係直接奏。

總之,奏制定早有,而且渠道眾多。

說完此事,朱慈烺正好問道:“對了,朕還有事,請教諸位。”

“請陛下聖訓。”

“這裡有份教育部上疏的會試夾帶作弊的名單,朕倒是沒了解過之前會試如何理此類人員的,你們有什麼建議?”

“啟稟陛下,按例,崇禎朝當革去功名,枷號示眾,充軍流放,抄沒家產。”吳牲不假思索道。

“哦?崇禎朝?意思各朝各代不一樣?”朱慈烺饒有興趣的問道。

“是的,陛下,如萬曆朝,還要株連師長,且永不允許再參加科舉。”

“嘖嘖,這樣,那老師也不好當啊。”朱慈烺嘆道,這個時代,拜師可是非常鄭重的,形同父子,這一牽連,可害慘了老師啊。

“教不嚴,師之惰。株連之刑,實屬正常。”李邦華評價道。

這年頭,師徒關係算是非常親的關係了,一般株連大罪,都要殃及師門,實屬稀鬆平常,所以,收弟子可是要慎重把關的。

“嗯,不過既然崇禎朝沒有再株連,朕也不想再加,人心隔肚皮,父子都未必心,何況師徒者乎?”

朱慈烺沉許道:“既如此,朕以為,妙宇朝的作弊者,保留功名,枷號示眾十日,後流放雲貴,充任夷人教化之責,十年不得返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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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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