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祖:朱慈烺》第464章 聖旨與中旨(1)

作者:斌斌有理被註冊·7個月前

“這樣吧,除了這九個,在參議下面再設院士職位,不定員,作為晉升緩衝,掌院學士,配兩名舍人,四名照磨,兩名博士,兩名侍書,兩名侍詔,兩名雜役。”

“參議到參政學士,各配兩名舍人,一名博士,一名雜役。院士配雜役一名。”

“從院士到掌院,皆有票選權,舍人為當年進士,每三年一換,除雜役外,其餘配置,當以生員功名起步,可舉薦,統一由吏部栓選,雜役可自帶,也可由吏部配給,生功名起步。”

“既是新設衙門,人選,當不宜從現在在朝員選取,月初廷推,倒是有不在野的員,想要回朝任事,黃師傅辛苦些,趁著衙門修建的這段時間,去接一下。”

“若是願意,就按照致仕前的職,酌匹配,報於朕稽核,黃師傅以為如何?”

“臣,遵旨,儘快擬好名單給陛下過目。”黃道周心中已然明瞭,自己招募的方向了,只是,暫時還未想明白陛下此舉的意圖何在。

“好,朕相信黃師傅會辦好的,大錦,傳膳,黃師傅隨朕來。”

“臣謝陛下恩賜。”

由於屬於新設衙門,而且不涉政務,朱慈烺並未將詳朝議,而是直接設立,這就導致,第二天司禮監去福建會館宣旨時,才引起軒然大波。

眾人這才知道,這個新設的衙門,名眾議院,主導此次修律典,但明眼人早就發現不對了,修律典,說白了,是一個階段的工作。

大明三百年,正兒八經修過幾次?現在竟然建衙設,那就是長久存在的意思,那麼,修律典後,這個衙門幹什麼?憑什麼需要長久存在呢?

至於其他的,眾人倒是暫未從黃道周口中打探到什麼,只是簡單恭賀了一番黃道周,重返朝廷,總裁修典。

這裡再次闡明一下,大明的聖旨,分閣蓋印的聖旨和只有皇帝大寶的中旨。

很多人老是認為,啊~明朝皇帝的中旨是沒用的,沒人奉詔的,其實,這種認知是不對的。

這種錯誤認知的原因,是因為歷史有的一些清流,對一些自以為不對的聖旨拒不奉詔,彰顯自己不屈的品格。

畢竟,明朝的文人靠和皇權唱反調博名聲是一種流,其質,和廷杖是一樣的,不奉召,按法理來說,是不對的,但罰之後,能博得名聲。

想要穎而出,就要鶴立群,正所謂,天下英雄如過江之鯽,不做些常人不可及之事,如何出名?

正因為,所以在歷史上較為出名,造後世認為皇帝的中旨全都是不需要奉詔的,那就大錯特錯了。

正經的,則是中旨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都要奉詔的,至於剩下的,那就是翎角的,我們所常常聽聞的不奉皇帝中旨的案例。

還有一種原因,則是因為明朝制度,喜歡以小制大,歷史上出現過不次,聖旨被六科封駁的況,這裡被封駁的,是正兒八經的,經過皇帝、閣蓋印授權下發執行的。

但六科認為聖旨不對,就會封駁發還,拒不發往六部執行,這乃是太祖制定的以小制大的制衡機制。

這種六科有權封駁聖旨的況,後來也是被混淆了封駁中旨,拒不執行中旨的認知。

聖旨和中旨,一般很好界定,因為大明系是非常健全的,一般來說,像全國這種制度、政策,全國明發的公告等等,是需要朝議,君臣達共識後,蓋皇帝大寶和閣印章下發執行的聖旨。

而像一些特定的,或者是偶發事件,特例等等,則是中旨居多,意為皇帝親自決定執行,不需要閣同意。

而人事任命這種,則可廷推,皇帝下發聖旨,閣執行下發,也可皇帝直接中旨任命。

這類例子很多,如張居正閣就屬於皇帝直接下中旨任命的,這種況在崇禎朝則更多,崇禎朝許多閣臣,也是崇禎直接下中旨任命的。

這種任命,稱為‘特簡’,不為人所喜,則是因為缺乏公信度,人質疑能力,廷推則是大家認可,比較服眾。

但你要是公然不奉中旨,那就是抗旨不遵,是為大罪,對於個人而言,不管是抗聖旨還是抗中旨,都是大罪。

使

便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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