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軒放下筆,紙面上那三道劃痕深得幾乎要撕裂整頁。他沒有再看那份修訂意見,而是將檔案合攏,推到桌角。窗外施工的聲響依舊斷續,車碾過碎石的聲音像某種喻,提醒著他這條路從不曾平坦。
他按下線:“通知法務總監,明天九點,雙方法律團隊閉門會談。議題只有一項——技共與資金監管條款的法律化表述。”
電話結束通話,陸軒起走到白板前。上面還留著上次會議的痕跡,“許可權即責任,開放即監管”八個字未被去。他盯著那行字良久,提筆在下方添了一句:“程序正義,是實質控制的第一道閘門。”
次日清晨,會議室已佈置妥當。雙方律師團隊分坐兩側,檔案整齊碼放,空氣中沒有寒暄,只有紙張翻的節奏。陸軒坐在主位,目掃過對面法務代表的臉。那人依舊帶著職業的平靜,但眼神里多了一謹慎——昨夜那份被劃破的條款,顯然已傳到了對方高層耳中。
“我們先從技條款開始。”陸軒開口,語氣平穩卻不容置疑,“L3級預審機制的三項前置條件,請寫協議正文,不得作為附件或補充說明。”
對方律師略一遲疑:“我方建議將執行細則納附件,主協議保留一定彈空間。”
“細則不是彈,是邊界。”陸軒打斷,“如果連核心許可權的發條件都要模糊理,那這個合作就不必繼續。”
樊星閣律師立即接話,援引國際技合作範本第十二條,強調高敏級別介面必須備可追溯、可審計、可中止的三重保障機制。孫明同步投影出近三年樊星閣所有技輸出專案的呼日誌,資料清晰顯示:L3及以上呼年均不足十次,且全部提前備案。
“我們的系統邏輯不允許例外。”林娜補充,“但可以設立白名單機制,針對特定急境開放預審通道。”
對方技顧問眉頭微:“比如?”
“系統全面宕機、遭第三方惡意攻擊、或面臨突發監管審查。”林娜逐一列出,“任何一種況,均需提供即時日誌證據,並在七十二小時完補批流程。”
會議室陷短暫沉默。對方財務代表低聲與法務流幾句,後者在檔案上做了標註。
“我們可以接將‘急呼’列為例外條款。”對方法務終於開口,“但必須歸附件,且不限定形,保留一定的解釋權。”
陸軒冷笑一聲:“解釋權一旦歸屬單方,規則就了擺設。如果你們信不過我們的系統安全機制,大可另尋合作方。”
話音落下,對方團隊再次換眼神。氣氛繃,卻不再是對立,而是權衡。
半小時後,雙方達初步共識:L3級預審的三項條件正式寫主協議;“急呼”列附件三《應急作規程》,明確限定三種可發形,並強制繫結補批與審計追溯流程。
陸軒點頭:“可以。”
接下來是財務條款。對方仍堅持保留“彈資金池”,理由是大型專案常有不可預見支出,需留出調配空間。
孫明當場調出東南亞能源專案的全流程資金臺賬,逐節點展示第三方驗收報告與款項釋放記錄。“過去三年,七個國專案,零延遲、零爭議。我們的節點驗收制本就包含容錯機制——第四節點必須歸檔紙質驗收原件,電子簽章無效。”
“你們的標準太。”對方財務皺眉。
“,才可靠。”陸軒直視對方,“共管賬戶的意義,就在於排除人為干預。一旦加‘共同決策’,賬戶獨立就名存實亡。”
樊星閣律師進一步提出:若確需應急資金,可設立“快速響應池”,金額不超過總預算的3%,由第三方託管機構據預設條件自釋放,無需人工審批。
“這不是妥協,是升級。”陸軒道,“你們要的是靈活,我們要的是確定。現在,兩者都有了。”
對方法務翻閱提案良久,終於提筆修改條文。兩小時後,財務部分也達階段共識:取消“彈資金池”,採納“快速響應池”機制,寫附件二《資金釋放細則》。
中午休會。陸軒走出會議室,李剛已在走廊等候,手裡拿著列印稿。
“他們讓步了?”李剛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