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金科狀元,權傾朝野!》第669章 我我說(2)

作者:挽天火·6個月前

“主犯,秋後問斬。其餘手之人,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你們二人,作為主事,縱容家奴行兇,罰銀三千兩,用以卹死者家屬。”

“至於剋扣趙天等人的工錢,即刻全數付清,並按照府錢莊的最高利息,補足這期間的利錢。”

陸明淵的目轉向劉三。

“劉管事,本如此判罰,你劉家,可服?”

劉三哪裡還敢說半個不字,連連叩首,聲音發

“服......草民服!草民代我家主人,謝大人不殺之恩!”

陸明淵又看向趙德海。

“你呢?趙掌櫃。”

趙德海那胖的軀早已被冷汗浸,他哪裡還敢反駁。

能留下一條命來都是天大的幸事了!

“草民......心服口服,全憑大人做主。”

陸明淵微微頷首,最後將目投向了堂下一直沉默的趙天

“趙天,本如此置,你們,還有何訴求?”

趙天這個飽經風霜的漢子,此刻早已是淚流滿面。

他從未想過,自己這輩子,竟能親眼見到如此清明公正的審判。

他猛地向前膝行幾步,重重一個響頭磕在冰冷的青石板上,聲音嘶啞激

“青天大老爺!大人已經為我等死去的兄弟申了冤,懲了兇,我等草民,再無他求!”

“大人之恩,我等永世不忘!”

“我等,永世不忘!”

後的力工代表們齊齊叩首,泣不聲。

“好。”

陸明淵點了點頭,臉上的神卻並未因此緩和,反而變得更加嚴肅。

他猛地一拍驚堂木,堂上氣氛瞬間又是一肅。

“趙天等人聽判!”

趙天等人心中一,連忙伏低子。

“你等雖是事出有因,有可原,但聚眾於碼頭,手持械,公然械鬥,亦是犯我大乾律法!”

“國法無,豈能因私憤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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