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666章 審判長,你也是父親,你應該理解我的!(1)

作者:牛熊隨心·4個月前

張偉站在原告席前,所有的證據,所有的憤怒,早已刻在他的腦子裡。

“審判長,辯論開始前,我想先給這六個被告的行為,做一個法律上的定。”

“第一,關於五名未年被告。”

“他們利用害者王樂想保護父母的心理,過長期的折磨和神施,最終導致王樂在絕中跳樓。”

“很多人會說這是意外,但其實不是!”

“他們清楚地知道,如果王樂不跳,他們就會用家庭背景去摧毀王樂父母的生活。”

“他們給了王樂兩個選擇:要麼你自己死,要麼你全家死。”

“這一點在王樂同學的父母兩次失業上就能看出來,他們是真的這麼做,而不是上說說!”

“這在刑法理論中,屬於強制自殺,即過暴力、威脅手段,強制被害人自殺。”

“其質,等同於故意殺人!”

張偉頓了頓,繼續說道:“第二,關於被告人李國棟。”

張偉轉過,死死盯著那個面慘白的男人。

“作為父親,作為律師。”

“你不僅沒有制止兒子的惡行,反而傳授反偵察手段,教唆他們如何製造形傷痕,如何利用未年人保護法逃避制裁。”

“你的行為,賦予了這群孩子作惡的膽量和手段。”

“你是這起謀殺案的策劃者,是這群惡魔的大腦。”

據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罰!”

“而本案中,五名被告均不滿十四周歲!”

“所以,我方堅持最初的訴求。”

“五名未年被告,故意殺人罪,死刑!”

“被告李國棟,教唆殺人罪,死刑!”

話音落下,法庭落針可聞。

所有人的目都集中在李國棟上。

等待著他的垂死掙扎。

本來雙方的實力就不對等,張偉還拿出了那麼多實質證據,李國棟就沒有贏的希

那五個畜生還能因為年齡問題逃過法律的制裁,但是李國棟這個教唆未年人犯罪,怕是在劫難逃了!

李國棟緩緩站了起來。

“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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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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