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兩金》第8章 統戰之戰(二)(2)

作者:是我老貓啊·6個月前

“你們腳下這片廣場的地面,每一寸下面,都埋著我們兄弟的骨頭!我們和紅(荷蘭人)打過,我們和土人打過,我們和背信棄義的馬來海盜打過!”

“我們贏過!我們也輸過!但是,我們從來沒有……跪過!”

他的聲音陡然拔高,如同出鞘的利刃!

“但是今天!”

“今天!那些紅,那些荷蘭人,他們想讓我們跪下!”

“荷蘭人我們籤的《邦戛條約》,上面沾著大港公司三百條人命的!咸四年(1854),他們洗蒙特拉度,黃金被搶、婦孺被擄,盟兄弟的頭顱掛在荷蘭炮艇的桅杆上——這仇,你們忘了嗎?!”

“紅鬼稱我們為非法武裝,說我們的稻田、金礦、錫礦皆屬荷蘭東印度公司財產!他們燒了新埔頭的穀倉,搶走我們最後一船稻米,連孩子都不放過!”

“他們說,我們這些人,是寄居者!他們說,這片土地,是他們荷蘭皇帝的!不是我們的!”

“清廷不敢幫我們,但天下漢人脈未冷!陳先生說南疆孤忠,可昭日月——今日我們不為大清而戰,為南疆漢民的脊樑而戰,要為羅芳伯刻在總廳牌匾上的四個字而戰:繼絕存亡!”

“荷軍的槍對準東萬律,但咱們的砍刀劈過婆羅洲的莽林!蘭芳一百零四年的基業,可以戰火燒盡,不可跪著苟活!

若我戰死,便把我埋進紅泥裡,墳頭朝北——讓我著梅州老家的方向,告訴子孫後代,南洋,曾有華人直脊樑立國,最後一人倒下時,仍不肯跪!”

“我們在這片土地上,已經活了五代人!五代人啊!我們的阿公,我們的阿爸,都埋在這裡!這裡就是我們的家!我們不是寄居者!他們才是強盜!”

“他們我籤《甲必丹任命書》時,說服從者可保平安——可這三十年,我劉耀南低頭彎腰,換來了什麼?

是咱們的兄弟被吊死在胡椒園,是咱們的鹽路被截斷,是婆羅洲的天地再容不下一句客家山歌!”

“從今日起,蘭芳再無退路!保衛先祖開墾的土地,保衛咱們自己的祠堂,保衛我漢家江山!”

償!”

償!”

償!”

臺下八百新軍齊聲怒吼,聲震林木。

他們的祖輩,正是在持續三十年的戰爭中被荷蘭人與馬來蘇丹聯手剿殺,幾乎滅族。對於荷夷二字,他們有著深骨髓的仇恨。

昌叔猛地拔出腰間的刀,直指南方。

“蘭芳南征軍,出發!”

蘭芳大總制的旗幟獵獵作響,映照著劉阿生的決心。

昌叔承認自己小看了這個大唐總長,這個老人從來沒有一日放棄過拯救蘭芳的決心,只是突然警醒,見過李鴻章之後,那份依靠大清的幻想破滅,那份骨子裡的強一點一點展

此行,非為調停,非為示威。

此行,即是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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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軍南下十日,抵達了里託河中游的重鎮奔。

便

耀

S

姿

退

彿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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