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第九十三節 新體制(二)(1)

作者:吹牛者·7個月前

穿越者們決定在他們完全控制的百仞灘生產一隊和二隊實行一種完全不同的民政管理模式。即中國在20世紀60-70年代執行的人民公社制度。

人民公社制度從1958年開始,到1985年正式取消,一共存在了27個年頭。它留給人最深刻的印象是“一大二公”。不過,真實執行的人民公社,是以1962年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為指導的,採取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生產經營模式,同時保持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制。

在這一制下。人民公社既是農村的政權單位,又是農村的生產經營實,公社書記不僅負責黨務,還要經管工農業生產、民政事務。從壞的一面看,公社管得過多過寬,機構膨脹,制僵化,分配製度過於平均,社員生產積極xing不高。

從好的方面來看,人民公社制下的27年,是中國zhèngfu有史以來對農村社會、農民控制最為嚴格的27年――政權不下鄉,宗族豪強把持農村基層權力的狀況基本消除。在那個經濟發展遲滯,生產力落後,全民文化水平低下的時代,人民公社起到了集中力量辦大事、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農村的初級醫療服務、普及教育、水利化、機械化,都在這一時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人民公社系下權力的高度集中,對人力力的強大支配力,對穿越者來極有吸引力。

部分委員對這一制度下的農業生產效率的擔憂:在人民公社期間,每個勞力的實際農業生產率是在不斷下降的,穿越者採用這樣的制度,是否會造同樣的問題?

“我個人認為沒什麼關係,這個人民公社的意圖不在於農業生產而是民政管理。”馬千矚說明著,“它可以有效得把行政、民生、治安、教育、軍事都整合在一起,形一個完全依附於我們的社會組織。”

這個全新的基層政權,在制上接執委會屬下的務民政委員會的領導,在事務上接各個專業組的領導。

公社採用戶籍制度。以戶為基本單位,單漢也要自立門戶。註冊人口無論男都稱為“社員”。社員中取得職工資格的,按規定相關待遇。

每戶擁有自留地一塊,自留地不能轉讓,可以繼承,自留地上種什麼,一切由戶主自便。自留地不按人頭,只按戶分配,人口多的戶按比率遞增一些面積。一標準戶(4人口)的面積是1,那麼戶籍人口每遞增1人,係數增加0.1,增加到1.5就封頂――目的是促進分家,避免形幾世同堂的大家庭,一旦分家單過,家庭的凝聚力就會減小,可以有效的防止某些家庭因為男人多而為非作歹。

執委會考慮到了這個政策出臺以後可能會出現為了多分地而有“假分家”況,正如原先的時空裡為了拆遷出現“假離婚”一樣,規定分家時候給予自留地的只限於已婚夫婦,單分家的,可以立戶籍,但不能自留地,必須等結婚之後。

社員的住房由穿越者統一建造後按有關的福利政策出售給社員,但此待遇每戶只一次。未經過務民政委員會同意,社員不得在穿越政權的管轄範圍自行建房。社員的住房可以ziyou買賣、饋贈、繼承,但是必須在完房款之後。

社員除了自留地之外不分配土地。基本收有三個:一是自家的自留地上的產出;二是參加公社派工獲得的工分;三是副業收

社員中18~55歲的男xing和18~45歲的xing,稱為全勞力。13~17歲、56~65歲為男xing和13~17歲、46~55歲的xing,稱為半勞力。原則上,每個半勞力和全勞力男,除非招工、參軍或者上學,都必須參加公社的派工,完一定的基本出勤ri數。在此基本出勤ri數之外的額外派工,視為加班,執委會的勞部門按1.2的係數支付工分。

不在此年齡段的稱為輔助勞力,如果願意參加派工並能完的,同樣可以獲得工分,但是出勤ri數不做規定。

穿越眾建立的工商業企業的用工優先從社員中招募。為企業工人之後,社員的份不變,在行政、生活、司法上仍舊公社的管理,但是其勞管理、報酬由招募企業負責,公社不再過問。

公社管理制採用三級管理:公社-村-社員小組。社員小組是最基本的單位,每八到十戶組一個小組,組有正副組長,負責政令的傳達、督促,對社員進行監督管理。

村作為一級政權,設有村委會、生產組、民兵組、婦組。與鹽場村之類的間接控制的村子不同,百仞公社下的村,村各種行政組織是公社領導的。

公社一級設有社部、財務科、生產科、宣傳科、文教科、司法所、民兵隊、婦聯、衛生站、農技站、廣播站、初級小學、兒園等一系列行政和科教文衛部門。不過因為缺足夠的專業人員,目前還只是一個計劃,要逐步完善起來。

每個半勞力以上的社員都必須繳納年收的5%的所得稅,無論收是來自工分還是企業工資,自留地收農業稅,十五歲以下社員的收免稅。稅收由穿越者和公社按4:6進行分配,公社用這筆費用維持ri常行政開銷和支付產人員的工資。

百仞城南門外忙碌的工地上,一座最先完工的小院門口掛起了一塊不起眼的白地黑字木牌:“百仞灘公社”。公社的社長是由鄔德兼任了,實話說現在生產隊裡的幾個積極向組織靠攏的職工估計誰也看不明白《公社組織管理條例》裡那些晦拗口的詞彙。就算鄔德本人,也得時常向執委會打電話詢問某些細節問題。

林興被任命為副社長,不過他沒有馬上上任,而是和其他幾個人被派到了鹽場村參加杜雯的主辦的鹽場農民講習所的第一期幹部培訓班。林興和其他人都明白自己是準備“當”了――首長們“提幹”。這讓他們到即突然又惶恐。臨出發前,鄔德把幾個人到工地上,指著一棟即將完工的高大房子:

“你們以後就會住在裡面。”

這幾個“準幹部”已經見慣了首長們創造的不可思議。何況房屋也是他們親自帶領勞工們修建得,但是在他們最狂妄的幻想中,這樣的高樓大屋也沒自己什麼事。每個人都目瞪口呆。片刻之後,林興才抖著問:

“鄔首長,你說得是真的?”

“當然,我們一向說話算話。”

“那要多錢才能住――”林興當然沒狂妄到短會白送房子給他們。

“六十兩白銀,你們這些職工購買的話,折五十四兩就好。”

這個價格沒引起太大的震,以晚明的價和工資水平來看,這個房價也就是一般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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