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第二百三十三節征糧的學問(1)

作者:吹牛者·7個月前

接下來的幾分鐘裡,他對陳明剛進行了一番詆譭――嚴格的說不算詆譭,只不過是實話實說而已。看得出,這戶房的書辦這幾年來和王師爺並不相得益彰。

王兆敏不知道他的話是被錄音的――當然他也沒這個意識――政治保衛總署對這種土著之間的互相揭發的材料極有興趣。有時候幾個字,一句話,會帶出很多有用的訊息。

鄔徳認真得聽了好一會之後,才用一種很是為難的語氣說道:“王師爺這麼說未嘗不是,只是我們在臨高地脈生疏,不借助於這樣的人,怕是待不下去……”

王兆敏想要不是出了這許多的“漢jiān”,幫你們幹活打仗,你們是肯定待不下去的。不過這話只好在肚子裡說,不過髡賊真是狡猾,這說話的意思,顯然是要自己先開口提條件。

王兆敏把和吳明晉商量好的條件提了出來:穿越眾在開始徵收秋糧的時候,以百仞村的名義,主向縣衙繳糧稅,納稅面積為五百畝水田,每畝不分瘦田,一律起科為糙米三鬥五升,遼餉九釐。人丁錢每人三百文,按照百仞村登記的戶籍大約五十人徵收。

作為回報,王兆敏許諾,秋糧額定一石就多附徵一斗二升五合的“耗米”,這筆收全部給穿越集團。大約就是一千石糧食。至於穿越集團自行收繳的“合理負擔”,縣衙不加干涉,他們願意怎麼徵就怎麼徵收――實際上就算想幹涉也干涉不了。

鄔徳算計了下,按照這個條件,扣除繳納的賦稅他們實際的收大約在七八百石米左右,屬於基本上不花任何心思就能得到純收

不過,這和他們的目的不同:穿越集團現在並不稀罕這點米――不算臨高的倉庫裡,僅僅越南的糧倉裡,他們還有七八千石的糙米沒有啟運,要再添購幾千石也是小事一樁。

穿越集團是準備以此為契機,打破數百年來即混又弊病叢生的明代稅賦制度,建立高效有序的稅收系,從而對臨高的縣政進行滲控制,換句話說,是準備把臨高當做新行政管理系下的試驗田。為了這個目的,穿越集團是準備花大代價的,哪裡是區區一千石米可以打發的。

鄔徳並不答話,卻問:“王師爺,這秋糧徵收的道道,我們還真是一竅不通,您能不能給我們解說解說?”

王兆敏道:“這有何難?只是其中的花樣弊病,說起來,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敬請賜教!”

反正閒來無事,看這位鄔首長的意思,並沒有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覺。事大約還有得談。為了取信於澳洲人,王兆敏便把徵糧中的種種弊政和花樣揀了些說給鄔徳聽。

“其實在下本是刑名出。”王兆敏道,“不過,也學過錢糧,一般的小縣的錢糧也應付得來。”

但凡縣令上任,刑名,錢糧兩位師爺是最重要。前者協助縣令審理刑事案件。後者專門協同東家辦理錢糧奏銷、地丁人口、門牌清冊、田地丈量、開倉賑濟、雜稅徵收這一類業務。特長是不僅諳這方面的種種門道,而且jing於書算。

王兆敏的本行是刑名,但是他的學藝不jing,一直混不到好的東家――大多是些在偏僻小縣裡打轉的舉人老爺或者“同進士”。小縣城人口,打司的自然也,分請兩名師爺有點浪費,所以就又學了錢糧,雖說不甚jing通,但是一人兼兩職,不僅自己多了一份收益,東家也了一個人的開銷,皆大歡喜。

錢糧師爺的本事除了算盤上之外,還在於能瞭解況,善於應付書辦。這是因為額徵錢糧地丁,戶部只問總數,不問細節,當地誰有多田、多地,座落何方,起科多?只有縣衙裡戶房的書辦才一清二楚。他們所憑藉的就是代代相傳的一本秘冊,稱為“魚鱗冊”。沒有這本冊子,天大的本事,也徵不起錢糧。

魚麟冊本是公,是zhèngfu主持繪製修訂的,但是年深ri久,縣裡存檔的或湮滅或丟失,早就不知去向,zhèngfu修訂的“公冊”,反而了書辦的私產。不管是縣令還是錢糧師爺,要順順利利的辦下每年的夏秋兩賦的公事來,時常會為書辦所挾制。

一般來說,縣令上任之後,錢糧師爺就要去和戶房的書辦談條件,講斤兩,形一個默契,勾結起來各取所需。王兆敏和陳明剛之間,卻一直有些疙疙瘩瘩的。原因是臨高這地方很偏僻,天高皇帝遠,書辦對員的忌憚心理也了許多。

“戶書”因為有魚麟冊,不但公事可以順利,本人也能借此大發其財,多年來錢糧地丁的徵收,是一盤混帳,納了錢糧的,未見得能收到府收糧的“糧串”,不納糧的卻握有納糧的憑證。有人沒有立錐之地卻要繳糧,有人坐擁千頃良田卻毋須繳納粒米,反正“上頭”只要徵額夠數,如何張冠李戴,那是本不管的。

至於其中的花樣,名目繁多。王兆敏就說了“詭寄”、“產去糧存”這兩種花樣。後者,鄔徳從張興教的上就知道了,至於“詭寄”,他也略知一二。

“說到朝廷優免,不是向來有定額的嗎?”鄔徳把聽來的知識“賣”了一點出來,免得王兆敏真以為他們一無所知,胡說八道。

王兆敏果然一怔,想這多半陳明剛說得,便解釋道:“朝廷的優免,原是有定額的。”這個定額是在洪武年間規定的,大一品可免30石,二品24石,以此類推。外的優免則是京的一半。至於監生、舉人、秀才,照例可免2石。除了免糧份額之外,其他自置田畝,都要報納糧。

“實際上呢?可免二石的,免了幾十石。當年張相當政的時候丈田,他先清查自家的田畝,額定是免八十多石,實際免了將近九百石。”

鄔徳聽得很仔細,他猜張相大約是說張居正。於鄂水在講授明代田賦制度的時候專門提過張居正在位期間搞過丈田――距現在還不算太遙遠。

“除了朝廷的優免之外,”王兆敏苦笑道,“還有一類人,也有所謂的‘詭寄’。”每個縣裡都有一批刁惡霸道,不易對付的那班“特殊人”,不是豪強地主,就是鄉間無賴。必須敷衍。分量不足,米sè劣,亦得照收不誤。有時候甚至虛給“糧串”――納糧的憑證,買得個地面平靖。許多平民小戶為了納糧,就會“帶地投獻”。這是其一。

其二就是有人會請他們“包繳”,久而久之就形了所謂的“包戶”,這種包戶或者本是“糧差”與吏有勾結,或者是地方的豪強能挾制吏,小戶如託他們“包繳”,“浮收”部分固然不了,但是要比自己去繳納便宜的多“你們打掉的苟家兄弟二個,原本就是縣裡最大的兩個包戶。”王兆敏說,“不過若不是和陳明剛有勾結,當過‘糧差’,他們也做不這個包戶。”

鄔徳點點頭,這“包戶”倒是有點“包稅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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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穿g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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