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第二百四十五節秋賦(十)(1)

作者:吹牛者·7個月前

“伯父肯出面的話,小侄原為馬前卒,為前驅奔走。”黃稟坤顯得很是熱心的樣子。

“好,這就偏勞你了。”

黃稟坤告辭出來,滿都是幹勁,他在街上站了一會定定神,決定先回縣學去聯絡同窗,大夥集思廣益做一篇聲並茂的稟出來,也好給劉大霖開開眼。

生員們都是讀書明事理的人,歷朝歷代,讀書人都是國之棟樑。他堅信本縣的生員也是這樣的棟樑之材。

然而縣學裡的一干秀才,卻對這事不甚熱心。任黃稟坤如何說這是事關全縣的大事,多數人表現的還是很猶疑。有人說這是自家長輩的事,晚輩不便;也有的聽說要去給澳洲人上稟已經嚇得臉sè發白,乾脆就不吱聲了。至於窮苦人家出的生員更是這個提議不興趣,因為家裡本就沒多田地,在他們最樸素最現實的裡:要是得罪了澳洲人,把補自己的錢糧停了怎麼辦?好不容易有了這筆津,家裡息過來了,老婆孩子能吃幾頓飽飯了,積攢一點,到年底還能扯些布料,買幾斤改善一下。

黃稟坤說得口生煙,除了一個縣城裡李家的子弟,名李孝朋的生員之外,沒得到誰的擁護。更不用說大家出主意寫這篇“稟”了。李孝朋家也算是縣裡的“世家”,他家祖輩是皖北人,曾經追隨過朱元璋打過天下,當了本地的一個小,從此落戶於此。李家過去一直在縣裡原本是數一數二的有錢人,倒不是他家的地有多,而是他家長期世襲壟斷臨高縣城裡的“糞段”。

糞段的擁有者要承擔為居民清理糞便的工作。這買賣雖然聽起來很臭不可聞,實則不需要主人親自手,從四鄉農民裡僱用倒糞工人來幹活,連工資都不用付――直接用糞便當工資支付。清理出來的糞便垃圾由農民買去當料,這種收益不但穩定而且利潤厚。在工商業極其不發達的臨高縣裡,就算是很大的買賣了。李家藉此還從事農村高利貸的生意,聚斂了可觀的財產。

有錢就要置地,李家在鄉下也有千把畝土地,徵糧的事和他家有切關係,其次則是李孝朋對澳洲人有著很大的敵意。原來他家一貫算是本縣首富,苟家雖然錢財極多,畢竟是上不得檯面,誇耀不得的。自從澳洲人來了之後,忽然就出了幾個暴發戶,特別是林全安――窮人乍富,免不了要炫耀一番。而且他為穿越集團走遍全島採購各種工農業資,很有了些見識,在服用上儼然了本縣的第一人,讓李孝朋很不服氣。

他又個靜的主,頗喜惹是生非,原本就嫌在縣學裡讀書無趣,聽說這事能讓澳洲人難堪,當即就表態願意鼎力相助。

李孝朋的文章寫得不怎麼樣,狐朋狗友倒是是不。一聲招呼能聚攏起四五十人來。黃稟坤覺得這些閒人雖然沒什麼用,起碼也能壯壯聲勢――鄉下人膽子小,到時候怕有人要臨陣膽怯了不敢來。

黃稟坤見在縣學裡沒什麼效果,便打算先在城裡的幾家大戶中間遊說。當即去王賜那裡告了假。

離開縣學正在街上急匆匆的走著,文廟拐角的地方極其冷落行人稀,黃稟坤自顧自的走路,卻忽然被絆了一,幸好他有點武功底子,下盤很穩,踉蹌了幾步才站住。見牆角坐著個乞丐,蓬頭垢面,鶉百結。一竹竿橫到了巷子中間。

因為澳洲人不許有乞丐,凡是到他們地界上行乞的,不管如何裝可憐或者真可憐,一概會被派出所抓走,有病的送到醫院給治病――給第一批醫學學員們練手,沒病的直接抓勞改隊幹活。縣裡的乞丐已經了許多,餘下一些就流到縣城裡來繼續他們的職業生涯,這裡澳洲人是不管的。

黃稟坤怒道:“你個要飯的花子,竹竿怎的擺?”很想賞他幾腳,但是想到自己還有要的事要做,沒空和乞丐較勁乞丐卻並不害怕,緩緩將竹竿收了回來,只見此人微微抬頭,一張烏漆墨黑看不出什麼sè的髒臉居然咧一笑:

“稟坤兄,別來無恙。”

黃稟坤大吃一驚,聲音耳,一時間卻想不出是誰。再仔細看對方,髒乎乎的臉孔上,橫七豎八的幾道疤痕,看上去很是噁心。但是面容很是悉,遲疑的道:“你是――”

“苟承絢!”乞丐一笑,笑容比哭還難看,“怎麼,認不出來了吧?”

“是你?!……你怎麼回縣城了……”

“噓,不足為外人道!”乞丐做了個小聲的手勢,見他又要問什麼,對方低聲道:“文廟後的伏波祠,我在那裡。”說著又抖抖索索的垂頭不語了。

黃稟坤環顧四周並無行人經過,趕離開了。

他的心臟一陣狂跳:苟承絢回臨高了!

苟家雖然一家人都聲名狼藉,苟承絢也不例外――此人放債聚賭樣樣jing通,是家中“事業”的一把好手。雖然不見得有徳,卻有才。讓他考中了一個秀才。自此之後,苟家的氣焰就更加囂張起來了。苟承絢不大來縣學――他無心於此,也知道自己在縣學裡不大教諭訓導的待見。除了偶爾來走走打個招呼之外就很見他的面了。黃稟坤因為對苟家的印象很壞,對苟承絢從不假以sè。

前天,他剛看到縣學裡有佈告,廣東學臺衙門已經行文臨高縣衙,革掉了苟承絢的秀才功名。以苟二父子的作為來說,革掉這個秀才是大快人心之舉,只是覺得奇怪――自從苟家覆滅苟二父子失蹤已經快一年了,怎麼忽然來了這麼一道文?

沒想到苟承絢膽大妄為,居然敢潛縣城!黃稟坤的心一陣――他冒著風險回縣裡來做什麼?肯定是向澳洲人來報仇了。沒想到苟承絢居然這麼有種!他雖然一貫看不起此人,現在也不得不為他的膽識而欽佩了。

實際上苟承絢回到縣裡是迫於無奈。自從他父親到了臨高山裡投靠過去當土匪的把兄弟胡爛眼之後,他就一直躲在在瓊山縣深居簡出――諸彩老的人一直在找他們。原先他爹一二個月還有一次信來,後來就乾脆沒了音訊。打聽了許久都沒有訊息,直到後來才從商販口中得到訊息:說臨高正在剿匪,土匪被掃一空。

苟承絢聽得訊息急得團團轉:一則父親下落不明,二來當初他們父子倉皇出逃,邊沒帶多銀子,在瓊州府和廣州的活已經耗去了不的錢,眼見邊的錢財將盡,自己就要流落街頭,苟承絢無可奈何,只好冒險回臨高。

臨高自己的老婆家是不能去了。苟承絢和老婆的很差,當年是一時興起,看人家兒漂亮才強娶回來的。婚後不久他就厭倦了。dri當天,他老婆就回了孃家。這次要是去投奔自己的丈人,恐怕會給立馬綁起來送給澳洲人砍頭。

想來只有外家能去,縱然不能收留自己,給些銀子總是辦得到的。只是不知道髡賊有沒有來個斬草除,把自己的外家也給屠滅了。苟承絢喬裝打扮乞丐潛了臨高。他一路小心翼翼,到了外家,以要飯為名上門,終於得以和親人見面,但是他不敢在此停留,這裡肯定是髡賊注意的重點,萬一來個突然襲擊,自己就是甕中之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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