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第二百五十一節 秋賦(十六)(1)

作者:吹牛者·7個月前

陳明剛和黃稟坤暗中的活終於達到了高cháo。不僅暗中活達到了高cháo。終於出現了暴力事件。一家糧戶不堪糧差的多次sāo擾勒索,終於把對方給打了出門去。

當然,暴力事件在每年的徵糧中都是常見的事,糧差們有時打人,有時候被打。算不了大事。陳明剛聽說手下人被打了,心中暗喜――暴力抗徵,這是多好的罪名。過去縣裡不敢得罪你們,現在澳洲人可不吃這一套。

當下他關照人把這戶人家已繳的糧食一筆勾銷,算做正耗米均未繳納的欠糧戶。

這個十來天,縣裡越是有錢人,越是驚擾不安。風傳陳明剛勾結了髡賊,準備拿幾家大戶開刀,殺儆猴。也有傳說說陳明剛完全是在“假傳聖旨”,一時間,真的假的各種訊息滿天飛,讓人無從辨別因為不知道涉的結果會如何,大戶們都在張的準備著:有人藏財,有的送走妻小婦孺,也有的在加固寨牆。為了收買人心,不大戶還豁免減了佃戶的租子,給長工家僕加了工錢。

有的人家甚至自家的宅子裡也不住了,住到設防比較堅固的親朋好友家的寨子裡。張的氣氛漸漸達到了頂點。

鄔德據各方面的回報,知道黃稟坤已經把聯名的稟收集完,準備三天後正式到東門市的管理所大樓前的遞呈――本地土著進不去百仞城,對他們來說東門市掛著威風凜凜的牌子,門口還有“jing察”站崗的管理所大樓就是“衙門”了――這地方也的確有衙門的某些特徵,比如各種糾紛調解、租借地皮還有就是抓人。

至於陳明剛一夥,也做好了應對的準備。據陳明剛的指示,已經從縣裡找了三個人作為頂罪。說好了要是澳洲人要殺人,就按照三百兩一個卹,如果是抓勞改隊,在裡面待一個月就給五兩銀子。家屬給三十兩安家費。

萬一澳洲人不這個矇蔽,大戶們不肯就此放過,非要他出手下的骨幹,陳明剛也想好了,就把周七出去――以周七作為他的大徒弟的份,足夠讓所有人滿意了。這個徒弟他已經厭了。不僅是他在自己背地裡搞小作,也因為縣裡大肆流傳的周七和秋紅的流言。

所謂流言亦可殺人。本來本就是子虛烏有的事,陳明剛也知道兩人之間絕無jiān,但是這故事傳得實在太廣了,而且活靈活現。鬧得久了,倒象是真得一樣,讓他的面子掛不住。

周七卻顯得很賣力,每天都下鄉,一去就是好幾天。只是每次回來都顯得臉sè沉重。連陳明剛的面都不敢見了――大約是事辦得不順利。

“真是廢一個。”陳明剛暗罵。大約這不的徒弟拿了人家大筆的好,現在還不出來,要再開口就很難了。想到這裡他愈發覺得自己把周七丟出去當替死鬼的決定是正確的。

上稟的ri子終於到了。黃稟坤和李孝朋原本打算發縣學和茉莉軒書院的學生一起去上書,但是此事被王賜勸住了――他認為:此事不宜鬧大。

“稟坤,你和劉先生幾個一起去就是了,若是去得人多了,人多雜,不定說出什麼不合適的話來,到時候澳洲人惱怒,這事想辦也辦不了。”

“要給他們看看臨高讀書人的風骨……”

“稟坤!”王賜制止了他的高談闊論,“不要意氣用事!澳洲人手握刀兵,又是化外之人。難得他們現在有些向化之心,只可徐徐圖之。你這樣風風火火的帶著學生們去鬧事,萬一惹惱了他們――人死不能復生啊!”

黃稟坤冷靜一想王賜此話也對,便緩了口氣道:“先生教訓得是。”

“這件事難得劉先生肯出來主持公道。你只要和孝朋,並幾個人陪同著劉先生去就是了。澳洲人對劉先生十分敬重。有他出面,事總能有所轉機。”

黃稟坤唯唯諾諾。在他看來:澳洲人貪得無厭,劉大霖出面,對方必然是虛應事故,象徵xing的做點讓步出來。聚斂的本質是不會變的。

以他多年跟隨父親剿匪的經驗來看,不管是土匪還是海盜,子就是糧食。聚集起來的大群人馬無糧則。髡賊也不會例外,他們既然已經控制了臨高,就不會放過這個可以蒐集大批糧食的機會。

不過這樣也好。黃稟坤想,可以讓原本心懷僥倖的大戶們立場堅定起來。以後再做什麼事就容易多了。

第二天一早,黃稟坤就和李孝朋,並幾個好友和家僕幫閒一起到了城西的劉大霖宅裡。這裡已經住滿了從鄉間逃來求告的劉家的親戚朋友。聽說劉大霖要親自去和澳洲人談秋糧的事,眾人早早的起來,簇擁在廊簷下送行。

劉大霖冠整齊,袍帶鮮明的被家僕從屋子裡推了出來。眾人見他一臉浩然正氣的模樣,紛紛稱讚:果然是位德行高潔之士。

黃稟坤等人見過禮,推著椅往外面去了。廊下的劉家的三親四眷們和僕役們,一個個駐足目送,不斷還有人作揖行禮。

劉大霖坐在椅上,看到眼前的場面竟然在中生出慷慨激昂的覺來,又暗暗責備自己在胡思想了。想說些什麼,一時間也想不出合適的話來,只好拱手還禮。

門外,已經準備好了一頂竹藤轎,眾人將他扶上轎子。黃稟坤等人既不乘轎也不騎馬,只是步行相隨。

縣衙則大門閉。農忙季節照例縣衙不放告。徵糧丈田的事實在太過棘手,好在劉大霖也好,黃稟坤也好,都沒來找縣衙,士紳大戶還是澳洲人,他們一個也惹不起,樂得來個裝聾作啞。

“真要鬧出事來怎麼辦?”吳明晉對此事有小小的擔憂。徵糧的時候要是搞出一齣“鬧糧”來,自己的前程就算完蛋了。

所謂鬧糧就是縣裡的糧戶大範圍的拒繳糧賦。這當然是犯王法的大事,但是縣令的責任也很重,罷丟職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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