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第二百六十三節 秋賦(二十八)(1)

作者:吹牛者·7個月前

他接著解釋了糧行代理縣庫的好。,第一是賬目清楚,免去了庫吏監守自盜、設賬簿的問題。庫吏算是“公職人員”,還拉幫結夥,縣令就算想置也會投鼠忌。給糧行代理,雙方就是純粹的商業往來,一是一,二是二,不需要顧忌太多。第二、收支分開,財務支出清晰明瞭,不容易被胥吏把持。而且糧行憑縣令手條支付款項,旁人難以侵佔;第三糧行代收的話,許多在繳糧繳稅的時候的糧庫的種種弊端也可以革除,屬於便民利民之舉。

徵糧要收耗米,但是耗米之外,在繳糧的時候還有種種的花樣,這就是糧庫裡的好了。糧庫裡上到庫房書吏,下到倉鬥級、籤子手,都要從中撈取好。最簡單的是兌時,挑剔米sè。米sè好壞,僅憑目視,並無標準,這樣就可以挑剔了,若是沒有額外的好孝敬,不是說米sè太雜,就是不夠乾燥,不肯兌。

糧戶繳不上糧,就只能在縣裡白白等待,ri子一久,廢時失業,還要上開銷。所以糧戶們只能乖乖就範。

“……就拿秋糧來說,糧戶們直接把糧食繳到糧行。免去了糧庫胥吏的各種盤剝,就這個,不是老爺您極得民心的一件好事麼?”

“難道你們代收,就不會鬧這一齣麼?難道你們澳洲人個個都聖賢不?就算你們個個是聖人,也難保手下人有這樣的事。”吳明晉變得很,這幾天的事大大的刺激了他的自尊心。為地方“守土有責”的責任心忽然大發起來了。

“吳老爺做地方久了,這上面的弊端自然是見得多了。”嚴茗不慌不忙的說,“聖人二字我等是當不起的。不過,我們在本縣的作為如何恐怕全縣上下都是有目共睹的。不用發誓保證之類,事實勝於雄辯。”

吳明晉不懂什麼“獅屎勝於熊便”,但是穿越集團在臨高一年間的確可算是言必信,行必果,對百姓秋毫無犯,平買平賣。召集士紳大戶開戶攤派“合理負擔”也是乾乾淨淨,從無辦事人員乘機勒索的事。這些事蹟吳明晉平ri裡看到的聽到了不,知道他所言不虛,一時間倒無可辯駁。

嚴茗見他無話可說,便把的做法和他一一說明。來說,縣裡不再管理糧庫,糧庫的胥吏只保留一二人,只負責賬目的登記造冊,保管、收進、傳送都由德隆負責。

糧戶們來繳的稅賦,直接繳到德隆糧行的櫃上,縣衙的戶房派人直接在德隆坐櫃當場發給糧串。

收到的稅賦,不論是糧食還是銀錢,都存了縣衙在德隆開設的一個對公戶頭。以後縣裡凡是需要支款支糧的時候,直接開一張支票就可以到德隆來支取了。

德隆還會給縣衙一定的信用額度,在一定範圍即使賬戶沒有錢糧也可以暫墊付,事後歸還,到時候支付德隆的掛牌利息就好――利息從優。

除了縣衙開一個總得賬戶之外,縣裡的各部門也可以開賬戶――只要縣令老爺批准,象縣學現在在德隆就有一個專門的賬戶。

至於縣裡上的財賦,只要縣裡出一張支票,就由德隆去各代理付――當然要收一點手續費,不過比過去各種規費需索來說,要節省的多。

吳明晉大躊躇。這個法子聽起來倒是不錯。不過這麼一來縣裡的一切財政流通就全部落在澳洲人手裡――他是無論如何不能也不敢答應的。萬一澳洲人哪天跑路了一走了之,自己去找誰要縣庫裡的錢糧?

嚴茗見他不肯答話,以為他是怕自己的每年的常規收益得不到保證,當下示意:縣裡幾位老爺每年從糧賦上應得的規例好,一文也不會,而且可以遠端匯兌到老爺的家鄉去。

這個好被吳縣令嚴詞拒絕了。無論嚴茗如何的舌燦蓮花,都無法說服吳縣令同意此事。

嚴茗垂頭喪氣的回去向鄔德做了彙報。

“這也是理之中的事,”鄔德說,“這種風險他大約不肯冒得。”他想了想,“反正這事他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說著把熊卜佑來,給他一疊材料。

“你去和王兆敏談談,把裡面的材料幾份給他瞧一下。讓他去當說客!”

“我們既然掌握了吳明晉的材料,為什麼不直接給我――當場就能讓他就範了。”嚴茗不解。

“吳明晉不是一般的貪蠢之,還有那麼點小小的氣節,你當場拿這個出來他就範,萬一他憤難當面子下不去反而要起反彈。過王兆敏去談,就是留了面子,事就容易辦一點。”

“原來如此。”

“要挾他人辦事也要講究個度――特別是這種當地方的,自古至今就是‘土皇帝’。驕狂慣了。你一個普通百姓要到他頭上去。惱怒了容易走極端。所以越是手裡有牌,說話越要留有餘地,免得對方給你來個魚死網破,你不就什麼也撈不到了,搞不好自己還要吃虧。”

“阿德你的套路還真多,到底是混過場的人!”

“呵呵,”鄔德笑了起來,“我算什麼混過場的人,不過見得多了歸納一點經驗。這事你就等熊卜佑的好訊息吧。”

很快就辦下來了,王兆敏在看到熊卜佑拿去的幾份材料之後馬上就變了臉sè,第二天一早,在縣衙裡休息的熊卜佑就被王師爺找去了。

“東翁關照過了,縣庫的糧庫、銀庫都託德隆代理。”王兆敏說道:“此事費了我極大的口舌!”

“有勞王師爺了。”熊卜佑恭維了一句,隨手塞給他一個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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