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的偵查工作到下午還是沒什麼進展。雖然勤務連的小夥子們幹勁十足,但是他們始終沒有得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到目前為止,基本調查還原了張牽牛離開基地之後的路線,只能確定一點的是他在下午16時30之後離開酒店之後還活著。17時的汽笛之後,有人在商業街的漁船碼頭邊最後一次看到他――正在海邊嘔吐,據目擊者說,但是邊沒有同行者。
在這之後就再也沒有人看到過張牽牛了。
現在,勤務連和警察所的人正在排查每一個和張牽牛有過接的人,看是否能找到新線索。
許可自己帶著材料回到了辦公室。他要重新整理一遍思路。把掌握的材料“串一串”。
期間雷恩打來電話,說據他親自上陣重新驗結果,張牽牛胳膊上、手上有防傷。在被殺前應該和兇手過過搏鬥。
他很清楚,排查不會有太大的用,事發已經超過24小時了,兇手有足夠的時間逃之夭夭。
但是這件事讓許可一直有些迷不解。到目前為止,兇手的機依然模糊不明。
以他幹刑偵那幾年的經驗來說,兇殺案99%都是有機的――所謂無差別殺人那是滄海一粟。殺死張牽牛的兇手肯定有其目的。
前面他已經排除了殺或者搶劫殺人,那麼報復殺人就為最大的嫌疑。海軍中的許多人出海盜,如果要細查歷史都不見得清白,很可能揹負有債和仇殺。兇手很可能是偶然發現他在高雄才起了殺意。
但是兇手為什麼要剝掉他的服呢,這讓他迷不解。兇手砍掉他的腦袋可以理解――為了洩憤,但是剝掉服就有些奇怪了。
在他看來,剝掉服、砍掉腦袋,唯一的解釋就是兇手不希有人能認出這是誰。從仇殺的角度來看多有點說不通。
兇手剝服做什麼?
許可正在苦思冥想,忽然一個念頭闖進了他的腦海。他頓時一激靈:對啊,自己怎麼沒早點想到!
他馬上跳了起來,拿起桌子上的電話機猛得搖了幾下:“接旗津基地司令部。”
幾分鐘之後。港口、商業區的汽笛都同時鳴起來了,這是海軍的“急歸隊”的訊號。一旦聽到這一訊號,所有請假外出的海軍兵都要歸隊。
許可有了了一個新得推論:兇殺案很可能和張牽牛的制服有關!
他接著命令正在待命的勤務連的傳令兵:“你馬上跑步去找連長,說是我的命令:從17時開始拘捕所有在商業街、高雄市區和港口活的海軍士兵。集中押送到基地進行甄別!”
“是,長!”傳令兵敬了個禮。一個轉小跑著出去了。
許可摘下掛在牆上的槍套正要出去。這時候忽然電話鈴又響了。他趕接了起來:
電話是警察所打來的,他們報告的訊息完全印證了他的推斷。
大概在一小時前,警察所接到一名海軍士兵的報案:他的制服不見了!
這名士兵在幾小時前從基地請假出來,在商業街找了一個“黃牌”。去了商業街上合作社商店樓上的“客棧”。辦事結束之後,他照例睡著了,醒來得時候發現制服和海軍匕首都不見了。
“黃牌”本是沒問題的――這些黃牌都是從臨高“分流”過來得個,挑選標準是在臨高執業超過一年以上,以確保們沒有細混跡其中。警察所開始以為是普通的盜竊案。所以只是詢問了“黃牌”,但是黃牌自己也睡著了,提供不了更多的況。探勘現場發現竊賊是從合作社商店的後面爬落水管上來,然後撬開窗戶翻得。
隨後去探勘的警察發現了一個令人困的問題:本的、首飾乃至銀錢都在。唯獨了水兵的東西。
警察所的所長是從臨高調來得,在芳草地接過警政培訓,算是科班出。這個奇怪的失竊案讓他立刻聯想到張牽牛的兇殺案:也是水兵,也是沒了制服。他馬上撥打了許可的電話彙報此事。
許可聽了所長在電話裡的案件介紹,眉頭漸漸皺了起來,所長的話還沒說完。他已經完全印證了自己的推測。
這是兩起有關聯的案件――兇手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水兵的制服,顯然他們有某種政治意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