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第八十九節 廣州特別市警察局(1)

作者:吹牛者·7個月前

賈覺找不到這王大鳥――這是原是他的綽號,久而久之反而了名字――問了鄰居,說是這裡好幾天沒有看到有人進出了。

賈覺心裡暗暗罵娘,首長把清淤開的事看得這麼重,自己作為戶部書辦卻找不到要的人,這豈不是給首長留下“辦事不力”的印象?

早知道當初首長一進城就該把王大鳥這廝看了――點卯的時候他也是來登記過的。

既找不到,賈覺只好回去如實的回報給劉翔。

實際上,這位王大鳥還在廣州城。在拷問魚鱗冊的事件發生以後,他就擔心澳洲人不會放過自己手上的圖。這圖可是個寶貝!雖說他沒有做什麼作犯科天怒人怨的事,可這圖可是祖傳的搖錢樹,一家子吃香喝辣的本錢、世世代代子孫的飯碗可全靠這圖呢。要是出去不久屁也沒有了?一樣得撅著屁去開挖淤泥了――他家可是多代都沒這麼幹了。

承宣大街的拆除讓他意識澳洲人遲早會要用到自己手上的圖。他不願意繳,澳洲人有得是辦法他繳。王大鳥一想到三木之苦,趕帶著一家人溜之大吉。

王大鳥在鄉下有一小莊子,但是他沒有躲到莊子裡去--這地方對衙門裡的人來說不是什麼秘,肯定會有人舉發。

好在他還有一條門路。那就是他和大北門關廂的“關帝廟人馬”中的一個大骨是結義兄弟――開清淤用得工役很多都是從乞丐中臨時招來得,和他們混得很。便帶著全家投奔他去了,如今正藏在關廂外的一住宅裡。

等到時候澳洲人一籌莫展的時候,自然會派人傳信來和自己談判。火中取粟固然危險,但是富貴總在險中求嘛。要知道沒有這圖,澳洲人本別想找齊全城的明暗渠。縱然你船堅炮利又能怎樣,總不可能把廣州城掀開來吧!

劉翔接報之後立刻關照林佰警察和偵緝隊全城搜尋,在各城門畫影圖形緝拿。王大鳥在鄉下的莊子也搜過,卻連個人影也沒找到。

沒有圖。城中的渠便難以知曉其分佈。全得靠人工巡視排,這工作量可就大了。

劉翔無奈,他深17世紀城市的管理複雜程度遠超自己的想象,既然捷徑走不通,唯有以力破之了。他立刻把市政工作的重心轉到戶調查上來了。幸好這時候慕敏來了。

國家警察部關於誰來當這個廣州特別市警察局長的有過一番討論。很顯然,所謂的廣州警察局長其實也是廣東警察廳的廳長,算是警察系統裡的一方大員了。和在總部機關當一個長不同,不但權力大。責任更大。幹好了前途不可估量。

原本冉耀打算派一位男元老去――廣州是剛佔領的地區,作為強力機關的負責人,工作強度可想而知了。但是執委會的意見是讓慕敏去。表面上的原因是慕敏的任職經歷很全面:幹過治安,當過刑警,還在政治部待過一年,去應對廣州這樣的複雜的新環境正合適,但是據說真正的原因是為了“宣傳男平等”。

於是慕敏就來到了廣州,了警務部門的第一把手。

廣州警察局的骨幹是從海南調來的歸化民警察,總共只有一百五十人。這些人中一部分是從歸化民中招募來得員警,其中資格最長的差不多都有五年的警齡了。有的已經當上了派出所所長,他們工作經驗富,專業知識則比較欠缺。另一部分是警政班剛畢業不久的學員。都接過臨高系的正規警察教育,但是缺工作經驗。共同的問題是對廣州都不太悉。不人對粵語更是一竅不通。這給開展工作造很大麻煩。

慕敏一搬進廣州市警察局――原嶺南道衙門――立刻就召開了全歸化民警察的會議,大致瞭解了廣州市的治安況和目前開展的工作容。在慕敏看來,這幾天的工作有點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覺,大致就是把警務機關當作執行工來使用,許多關鍵的事務並沒有著手去做。連基本的警務機關的班子也沒搭建起來。

自然,這事怪不得劉翔,更怪不得林佰。這全是警務機關自己的鍋。慕敏現在不但沒資格發牢,還得在完善工作的同時全力配合他們的工作才行。

不過。劉翔和林佰做好了兩件事,首先是在舊胥吏的接收工作中穩定了隊伍。使得廣州一府兩縣的舊治安人員基本被掌握在新政權手中,避免了他們流散出去作惡,也給新生的警務機關可使用的人力。廣州這個17世紀的特大城市能夠保持治安大致穩定,林佰的綜治辦的工作功不可沒。其次便是完全掌握了廣州的牌甲人員的檔案,把這個最基層社會組織牢牢掌握住了。

里正、保長、牌甲、居民組長……雖然法不同,在社會管理上起到的作用是一樣的。公安工作要做好,就必需建立起有效的保甲系。

明末因為社會混,是中國保甲系建設的一個高,廣州的保甲制度也算是相當完善的。在眼下警力嚴重不足的況下,要搞好治安,無非是搞“群防群治”,而這個政策又和保甲系是否完善有著直接關係。

所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劉翔將府、縣衙門架閣庫所藏的檔案的一部分移過來,其中的部分吏房檔案對來說尤其有價值。

全府、全縣的里甲、保正、鄉等人事系統以及衙門裡的吏胥檔案等,全歸吏房經管,凡任免、提升、調、加祿各項,莫不要經過他們之手。掌握了這部分檔案,也就等於掌握了這些最基層人員的詳細況。

現在劉翔要要開展戶調查,清理戶口,正是充分掌握這個系統的好機會。完善的戶籍制也的確是警務工作的一個重點。

慕敏立刻著手建立廣州特別市警察局。

新得廣州市警察系統在南海、番禺兩縣境暫不設分局,由市局指揮各派出所,其餘各縣設立縣局。

各縣的分局暫時無瑕顧及,主要力先放在市局上,按照組織條例裡的原則規定,廣州市警察局設行政(轄戶籍、治安、通、衛生四科)、司法(轄刑偵、審訊、鑑證、文書四科)、總務(轄勤、訓練、紀律、檔案四科)。機構較為簡單,層級也

把原來由綜治辦指揮的偵緝隊和相關的胥吏都接收過來,進行了重新整編。一部分人按照專業調整充實到各個部門。這樣很快就把警察機構建立起來。餘下的偵緝隊人員也作了調整,一部分人員組了穿制服的“制服隊”,負責街面巡邏;另一部分組不穿制服的便隊,作為眼線在城區和四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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