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第一百四十一節 死者(1)

作者:吹牛者·7個月前

這樣的買賣自然是有記錄的,掌櫃拿出賬本來一查便知:買鞋的是一個史提第的人。

李子玉不知道史提第是誰,但是警察局裡的刑警們可都知道。這個文闌書院的管事師爺因為牽扯到充當中人買兇衝擊汕會館,已經被抓了起來,如今正被關押在府衙大牢裡。

烏項立刻提審史題第。史題第聽說是問向昌裕買鞋子的事,倒很乾脆,立刻承認是自己經手的。

原來這批鞋子是他為文闌書院的學生購買的。作為廣州最大最富有的書院,每年都有所謂的“鞋錢”――每人可以得一匹棉布尺頭,兩雙鞋子。史題第作為文闌書院的實際執掌事務的師爺,在這上面擇而噬算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

原來是這樣。烏項想,既然這鞋子是文闌書院買得,那被害人很可能就是書院的學生或者相關人員了。

“鞋子都發下去了嗎?”

史題第說這是去年年末的事了,鞋子早就發完了。還多十幾雙留在在書院裡沒

烏項立刻警員去書院,將去年除夕發放鞋子的名冊和剩下的鞋子都調來。鞋子經過比對,確認是和被燒燬的鞋子屬於同一批昌裕的貨。

案子發展到現在,慕敏覺得事可能沒想象中那麼簡單。命令立一個專案組,由烏項牽頭,專門負責此案。同時把李子玉和趙貴也給充實到專案組裡來了。

專案組逐一走訪,調查鞋子的下落。最後排查下來確認文闌書院領到鞋子的人,連學生帶教師、雜役,一共有二百四十多個人。

大多數人還記得這兩雙鞋子,因為質量實在不怎麼樣。不管是自己穿還是給別人穿,基本上沒超過三個月鞋底要麼開裂,要麼磨出了。大家對如此劣質的鞋子倒也很淡定――因為書院裡發得東西一貫就是這麼“黑心”。就說這和鞋子一起發的藍布尺頭,也是疏,而且還下不得水,一落水便糟爛的不樣子。

不過有些領到鞋子的人卻不在書院。警察們排查下來有三十一個人目前下落不明。這其中大多數都是向書院請了假的,原因五花八門,但是高重九知道這些人多是因為澳洲人城這件事,生怕留在廣州會遭遇什麼不測,乾脆回鄉下去躲一躲風頭。

一番調查下來,高重九彙報說不在書院的三十一個人中有五個住在本地,即不來上學,也不在家中,下落不明。建議把這五個人列為重點排查件。

甲,何姓男子,南海縣人。四十歲。南海縣增生,在書院讀書五年,一直考不取舉人。已婚。家境比較困難。靠父母和岳父母接濟。上個月月底某天說去和朋友飲茶談事,家眷找尋多日無果,至今未歸。此人平日讀書刻苦,遊也不廣泛。

乙,曹姓男子,三十四歲。南海縣人,監生。已婚。在書院讀書七年,平日很去書院。本月月初某日外出去飲茶,至今未歸。

丙,荀姓男子,二十六歲,海康縣人,海康縣增生。喪偶,在書院讀書兩年。此人據說在某大戶家當師爺,基本不來書院。上一次在書院面還是過年的時候發錢米。自此之後就沒見到他來書院。

丁,王姓男子,二十四歲。番禺縣人。生。已婚。在書院讀書三年。常來書院,不喜唸書。元老院城後不久不但他不再來書院,全家都銷聲匿跡。

戊,莆姓男子,二十一歲,廣州後衛軍戶。未婚。在書院讀書三年。讀書比較認真。元老院城後不久失蹤,家中不知其去向。

然而這五個失蹤人員和發現的無頭都對不上,因為據劉三的鑑定,死者的年齡大約在五十到五十五週歲之間。失蹤的這五個人在年齡上都不符合。

因為鞋子學生不一定會自己穿,可能會轉贈在親戚朋友或者下人穿著,就此將這五人的嫌疑排除似乎也不合適。

專案組對這五個人的家庭員和周邊人員進行了盤問,詢問鞋子的下落。除了全家都銷聲匿跡的王姓男子和不知道東家是何許人也的荀姓男子之外,其他人的家庭員都回憶起了這兩雙鞋子的去向。

如此一來,就只剩下兩個人的鞋子下落不明瞭。烏項一面人在書院調查失蹤的荀三生和王棟的社會背景,一面又把史題第提了出來。此人在文闌書院的老土地,對書院的況非常悉,也許可以從他口中知道些有用的資訊。

兵分兩路,李鎮國去書院調查調,瞭解到一個況:書院裡的掌院說荀三生是城裡某個大門檻推薦學的,說是海康縣增生,可是誰也沒見過他的海康縣縣學的生牒。

因為文闌書院並非學,所以學生是否真得是生員並不重要。但是,文闌書院素來以“文章科舉”著稱,就算是富家貴人,子弟實在不考不出個秀才,起碼也要弄個監生的名義才好學來唸書。象這樣什麼也沒有就來得,在書院裡可是很見的。

“這個荀三生雖然了學,卻從來不到學裡唸書,不過三節來領錢米件倒是一趟不落。看他的樣貌言行,也不是個讀書種子。”掌事的說道。

“這個推薦他學的大門檻是哪一家,您老知道嗎?”

“說來這來頭可大了。”掌院說,“是鍾艾教鍾老爺――本院的院董之一。”

這下引起了李鎮國的興趣,鍾老爺在廣州的縉紳中雖然只能算是一流的尾。居然會莫名其妙的推薦一個來歷不明的人進書院,這荀三生是什麼來頭?

穿穿

便便

穿

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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