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奇聞錄》第17章 京控鳴冤(1)

作者:仁德之心·7個月前

北京的深秋,寒風凜冽。張彥明裹單薄的衫,踩著滿地的落葉,艱難地走在陌生的街道上。他已經來京三日,盤纏所剩無幾,卻連步軍統領衙門的大門都還沒能靠近。

第一次去告狀,他被門衛攔在外面:“去去去!哪裡來的鄉佬?這是你來的地方嗎?”

第二次,他試著塞給門衛幾個銅錢,才得以接近大門,但訴狀還是沒能遞進去。

“你這訴狀寫得不清不楚,又無真憑實據,大人哪有閒工夫理會?”門衛不耐煩地揮手趕他走。

張彥明不甘心,在衙門外守了整整兩天,看著那些錦華服的人進出自由,而自己這個布百姓卻連門都進不去。

這天清晨,他早早來到衙門外,跪在冰冷的石板上,高舉訴狀,大聲喊冤:“青天大老爺!小民張彥明,有冤上告!求青天大老爺為小冤啊!”

聲音在寒風中顯得格外淒厲,引來路人側目。門衛上前驅趕:“滾開!這裡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張彥明不肯起,繼續高喊:“小致死,通州衙門口袒護兇犯!求大老爺明察!”

吵鬧聲驚了衙門員。不久,一個師爺模樣的人走出來,皺眉問道:“何事喧譁?”

門衛忙道:“回師爺,是個瘋癲老漢,整天在此喊冤。”

師爺打量張彥明幾眼,見他雖然衫襤褸,但神堅決,不似瘋癲之人,便道:“你有何冤?訴狀拿來我看。”

張彥明急忙呈上訴狀。師爺略瀏覽,見是通州人命案子,眉頭皺得更深:“通州的案子,自有通州衙門審理,為何越級上告?”

張彥明叩首道:“回大人,通州衙門驗不公,偏袒兇犯。小民無奈,只得京控鳴冤!”

師爺沉片刻。清代允許“京控”,但通常需要確有冤才予理。此案涉及人命,且控訴州衙不公,倒也不能置之不理。

“你且在此等候,我稟報大人。”師爺拿著訴狀進去了。

張彥明跪在寒風中,心中忐忑不安。這是他最後的機會了,若再不功,就只能流落京城,或者灰溜溜地回通州。

約莫一個時辰後,師爺出來道:“大人準了你的狀子。但京控非同小可,若查無實據,你要反坐誣告之罪,可想清楚了?”

張彥明堅定道:“小民願以命擔保,所述句句屬實!”

師爺點點頭:“既如此,隨我進來錄供吧。”

張彥明喜出外,連忙跟上。進步軍統領衙門,只見院戒備森嚴,衙役林立,氣氛比通州衙門威嚴得多。

錄供過程中,張彥明將兒的冤原原本本道來,特別強調了作作驗不公、州衙偏袒王家的事實。錄供的書記詳細記錄,不時詢問細節。

“你說王李氏與郎復興有,可有證據?”書記問。

張彥明道:“小生前多次暗示婆婆行為不端。小人弔唁時,見二人眉來眼去,絕非尋常親戚關係。且郎復興一個外人,為何屢次手王家事務?其中必有!”

書記記錄在案,又道:“你說兒被致死,但作作驗結論是自盡。這如何解釋?”

張彥明激道:“大人!小人親眼所見,小左眼的傷分明是生前所致,作作卻說是死後損傷!這分明是收賄賂,故意歪曲事實!”

錄供完畢,書記讓張彥明簽字畫押,然後道:“你且找地方住下,隨時聽候傳喚。京控案件需要時間調查,急不得。”

張彥明為難道:“大人,小民盤纏將盡,恐怕...”

書記嘆口氣,從袖中取出些碎銀:“這些你先拿著,找個便宜客棧住下。切記不要遠離,隨時可能傳你問話。”

退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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