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氣寒》第502章 貪腐(1)

作者:天邊聽雪·5個月前

宣義十年,宣義軍在魔宮以北站穩腳跟。

宣義十五年,宣義軍傳檄天下,揭魔宮之惡,昭天下大義,弔民伐罪。

同年,李嘆雲到達金丹六層修為,於和貪腐案發。

此案聽上去並不複雜,於和是一名煉氣七層修士,白一個,沒有軍中職。

按照宣義軍的規矩,他每月可以得到三百靈石的軍餉。

這部分軍餉在一開始是足量發的,但是後來就以一枚元丹的名義發放了。

於和也可以接,畢竟靈石到手也是為了修行。

再後來,元丹的質量越來越差,明顯是用凡人的軀煉的,但這也可以忍

直到李嘆雲來了,宣義軍有了義旗,便不能再像以前一樣隨便吃人了。

於是又改發靈石,但靈石可不是足量發放的,到手只有二十枚,有很多原因。

靈脈被毀大家都知道,眾人都恨魔宮的探子。

但軍侯要拿,什長要拿,伍長要拿,還有那些記錄戰功,發放軍備的地方難道就不要打點嗎,不用自己主送,提前扣了。

還要孝敬師父,人頭稅等等,到手裡能剩下二十枚靈石,就已經是魔祖保佑了。

畢竟雖說不能出去打獵凡人煉丹,但畢竟戰場上的還可以煉丹不是。

老祖們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這種事是默許的。

打下魔焰堡和魔煞宗來,佔了兩座四階靈地,繳獲了兩座中型門派千百年的積累,所有人都以為以後的日子會好過了。

誰知道,李老祖又說嚴服食丹,連都引來天雷理了。

倒也可以忍,若不是為了修行,誰願意吃煉製的丹藥呢,畢竟不好吃,患還不小。

但到手的靈石還是隻有二十枚就讓人忍不了了。

於是有凡人首領找上了他,讓他在巡邏之時,幫自己殺掉敵對村鎮的一個家族,便於自己村鎮搶奪一條河流的水源。

於是他殺了人,獲得黃金二十兩,價值三枚一階靈石。

但對方家族有一個人走親戚沒死,告上了宣義軍執法堂。

屠家滅戶的事兒在以前不什麼,但現在不同了。

執法堂不敢怠慢,查來查去,查到了於和,事涉凡人,只好又來了軍中禮儀。

李嘆雲的小貓們大多都留在了丹鶴山,現在招募的禮儀弟子諸事還需調教,只好他親自來了。

於和按軍法當斬首死,但他一想起自己是為了三塊靈石而死就覺得委屈。

於是當著所有人的面,將自己一個月三百月俸,實際所得二十靈石的事一腦說了出來。

“若是有三百靈石,不,哪怕只有一百靈石,小人都不會鋌而走險,小人要攢夠一萬靈石了賤籍,也要修行啊!”

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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