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警局破詭案》第50章 連環失蹤案2(2)

作者:老槍不糾結·7個月前

周舉鵬的父母早就沒了音訊,現在他自己也失蹤了 —— 那套房子,不就了無主之

“房子不是咱們的名字,肯定賣不掉。但可以租出去啊!”

趙鑫越說越興:“我去過他家,裡面生活用都齊,就是舊了點,收拾收拾就能租。一個月怎麼也能有大幾百、一千塊的收,夠咱們給孩子買了!”

範麗麗有點擔心:“要是周舉鵬突然回來了,怎麼辦?”

“怕什麼?” 趙鑫滿不在乎,“周舉鵬跟我告別時,說過要給我留東西,就是沒明說是什麼。萬一他回來,我就說我誤會了,以為房子使用權是他留給我的。”

“再說了,我總覺得,他不會再回來了。到時候這房子,咱們就能一直租下去。”

架不住趙鑫這麼說,範麗麗也放了心沒再攔著。

第二天,趙鑫就借了輛三車,去了周舉鵬家。

他把租房用不上的東西,滿滿裝了一車,拉回了自己家。

小兩口的房子樓上有個小閣樓,平時當雜間用。這下好了,被這些東西堆得滿滿當當。

接下來的幾天,趙鑫下班後就往周舉鵬家跑。

修門、釘窗、刷牆面、打掃衛生 —— 忙了好幾天,總算把房子收拾得能對外出租了。

趙鑫心裡正,剛列印好出租告示(上面留了自己電話),準備往窗戶上

突然,一群人闖了進來。

為首的幾個,指著趙鑫就罵:“你是誰?憑什麼我們周家的房子!”

趙鑫懵了,趕問怎麼回事。

折騰了半天,他才弄明白 —— 這些人,有的是周舉鵬的姑姑,有的是舅舅。

因為當年趙鑫報了警,派出所年底清理舊案時,聯絡上了這些親戚,想了解周舉鵬的況。

結果這些人一聽說周家沒人了,立馬就找上門來,想搶著接管房子。

“你是什麼人?有什麼權力理這房子!” 一箇中年人叉著腰,瞪著趙鑫。

趙鑫沒法子,只能著頭皮說:“周舉鵬走之前,把房子託付給我了。”

“託付給你?有證據嗎?”

一句話,把趙鑫問住了。

他哪有證據?

雙方當場吵了起來。

趙鑫心裡也窩火:周舉鵬沒走的時候,這些親戚生怕被他 “賴上”,一個比一個躲得遠。現在知道人失蹤了,不說先找人,反倒先來搶房子 —— 這都是什麼人啊!

吵著吵著,就打了起來。

場面一團糟,最後還是鄰居報了警,警察來了才控制住。

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