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警局破詭案》第337章 魯班書之招桃花術1(1)

作者:老槍不糾結·4個月前

第二天一早,胡不凡與喬飛按照趙隊給的資料,來到了房山的良鄉監獄。

資料上,案犯就關在這裡。

關於案件,資料上就是個概括,是一起過失殺人案,犯人的口供上也說,是被一本《下魯班經》的邪書所害。

進了監獄,辦完了提審流程,很快一個乾瘦、小眼睛的中年男人,就被帶進了提審室。

這犯人見到有人提審自己,好像有些意外,剛坐下就苦著臉問道:“我這案子……都過去六年了,刑期都過半了,還……還提審?”

胡不凡和喬飛今天來,是請求人家幫忙瞭解況的,態度自然很好。

“不好意思丁先生,我們今天來,不是為了您的案子。”

“但是……很可能跟您的案子有點關係。”

喬飛把這次來的目的,是涉及到《下魯班經》的事說了一下。

那人顯然十分意外:“那個賣《下魯班經》的老頭長什麼樣?

是不是左眼是瞎的,脖子上還有一道疤?”

喬飛搖了搖頭:“跟您說實話,我們目前還沒見到他。”

“今天就是來了解況的,想盡快找到他!”

那人恨恨地砸了一下審訊椅:“應該!應該抓住他,不能讓他再害人了!”

喬飛走過去,給他點了一菸,這是提審有幫助的犯人都會做的:“丁先生,您能把您的案子仔細說說嗎?”

“特別是關於那個賣《下魯班經》的老頭的資訊。”

那人狠狠地了一口煙,接著又嘆了一口氣:“唉,也是我一時鬼迷心竅了……”

原來,這犯人丁偉華,十年前他還是一個街頭小販。

一直沒有個固定的地方擺攤,推個三車,專門找一些公園、衚衕口、地下通道,在裡面賣一些廉價的運服、T恤衫什麼的。

這樣的經營本不賺什麼錢,也就是勉強混個溫飽,不至於死而已。

那時他都三十多歲了,還打著,不僅生活貧困,關鍵是人長得也醜。

那時候的姑娘們,都喜歡國家工人或者有錢的老闆,像他這種被稱為“盲流”的,又哪會有姑娘願意嫁給他。

都說人往高走,可那也得有機會。

他也沒想過要改變什麼,自己一沒文憑,二沒關係的,不幹這個又能幹什麼呢?

就這麼有一天,沒一天地混著日子。

而且那時候擺攤,還要時刻提防著工商和城管,一旦被抓到,不但東西要全部沒收,還要罰款。

有一次,他正在街上放開嗓子賣呢,遠遠地就看到兩個城管往這邊走。

他也是經驗富的,把提前鋪在服下面的檯布一兜,快速地弄了一個大包袱,揹著就鑽進了一旁的小衚衕。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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