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的新宋》第321章 士大夫共治上(1)

作者:夢想敗給生活·3個月前

趙宗暉的聲音乾嘶啞,他甚至省略了慣常的敬語,顯示出方寸已

“老夫有一事不明,請教!”

所有人的目瞬間聚焦在他和吳充上。吳充神不變,從容出列半步,躬一禮:

“郡王請問,臣知無不言。”

趙宗暉深吸一口氣,彷彿要借這口氣提起全的力氣,他抬手指向案上那捲絹本,手指因激而微微發抖:

“這《條制》雲,宗人府設二令,一宗室,一士大夫。老夫敢問,”

他語速加快,帶著積鬱已久的憤懣與難以置信:

“我天家之事,家務之爭,何時竟需外姓士人,來與我等宗王,共掌了?!

祖宗之法,可有此例?

這……這置我趙氏宗親於何地?莫非日後,我子弟之教化、之爵祿、之糾紛,乃至生殺予奪,皆要由外臣與吾家王爺,對坐而決嗎?!”

問題尖銳如刀,直指新制最敏的核心——皇族事務的外朝介

這也是在座其他宗親心底最深的牴與恐懼。他們齊刷刷看向吳充,目中有憤怒,有質疑,更有一種被侵犯領地的屈辱。

吳充並未被這氣勢嚇倒,他直起,目平靜地回視趙宗暉,聲音清晰沉穩,在寂靜的大殿中迴盪:

“郡王此問,關乎祖宗法,更關乎國朝制,臣請為郡王及諸位宗親詳析。”

“首先,郡王言‘天家之事,家務之爭’。此言,只對一半。”

吳充語調平緩,卻字字千鈞:

“宗室之爵祿,出自國庫正賦;宗室之違法,干犯國家刑律;宗室之教化,關乎天下風化。

此三者,何一為純粹‘家務’?

若宗室爵賞可無限濫予,則耗竭國帑,搖國本,是為不忠;

若宗室犯法可逍遙於國法之外,則綱紀廢弛,民心離析,是為不義;

若宗室子弟不學無,徒耗廩粟,則辱沒天潢,貽笑天下,是為不肖。

此等關乎國本、綱紀、風化之事,朝廷焉能坐視不管,任其僅為‘家務’?”

他略一停頓,讓這些話滲聽者心中,繼續道:

“至於祖宗之法。太祖太宗開國,宗室寡,事務簡略,宗正寺循例辦理即可。

然至仁宗朝,宗室已逾數千,事務繁雜,弊竇漸生,仁宗皇帝便已屢下詔旨,命宰執、臺諫參詳宗室事宜,裁定恩賞。

此非外臣干政,實乃朝廷以天下為公,協理皇家事務,以防偏私壅蔽之舊例也。

今陛下不過是將此臨時之舉,變為常設之制,使權責分明,執行有常,正是申明祖宗顧全大局、以國事為重之深意,何來悖逆祖宗之法?”

吳充的邏輯嚴,引仁宗舊例更是有力。趙宗暉張了張,一時難以反駁,臉憋得更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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