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豐饒行者,開局明末救世》第112章 朝堂定策(1)

作者:紅警月亮3·7個月前

城,乾清宮。

昨日的甘霖似乎洗淨了殿宇的沉痾,連空氣都通了幾分。

案之後,崇禎皇帝朱由檢的神雖依舊帶著帝王的威儀,但眉宇間那積年難化的沉重與焦慮,已被一種複雜的、偏向審慎樂觀的神所取代。

殿下,首輔周延儒、兵部尚書陳新甲、戶部尚書、工部尚書等一眾核心大臣分列兩旁,人人臉上都多了幾分振與思索。

殿商議的氣氛,也前所未有地轉向務實與高效。爭論依然存在,但焦點已從“是否可行”轉變為“如何推行”。

“陛下,”戶部尚書率先開口,語氣中帶著難以置信的喜悅和一“煩惱”,“北直隸各地呈報,經昨日天雨之後,糧食增收已無懸念,各地常平倉、義倉皆已滿,民間存糧極,以往困擾多年的漕糧力、賑濟力,可謂一掃而空!此乃曠古未有之盛事!”

兵部尚書陳新甲介面道:“陛下,民生既安,盜匪自息。各衛所報,近日治安案件銳減,逃卒現象亦大幅減。軍心因糧餉足額乃至有所盈餘,頗為安穩。只是……”

他話鋒一轉,“各地衛所軍、勳貴莊田,此前多有匿田畝、抗拒清丈者,如今眼見天雨普惠,畝產驚人,其中貪鄙之徒,恐怕更不願如實上報田產,繳納賦稅了。”

這才是擺在眼前最現實的問題。饒解決了生存問題,卻也將原有的利益分配矛盾凸顯了出來。

首輔周延儒捻鬚沉道:“陛下,山東之事,可為鏡鑑。李崇善主順應,得殊榮;趙文博負隅頑抗,死族滅化為耕牛;孔府雖暫失特權,卻也得保清名,更有仙樹祥瑞,未來可期。順昌逆亡,天道昭昭。如今北直隸得天雨之恩,基已固,正當藉此大勢,強力推行《新世三約》,徹底清丈田畝,核定賦稅,此其時也!”

崇禎微微頷首,目掃過眾臣:“眾卿所言,甚合朕意。天予不取,反其咎。仙師已鋪平道路,朕與朝廷,豈能落後?”

他聲音沉穩,帶著一決斷,“新政推行,刻不容緩。然北直隸乃京畿重地,勳貴僚雲集,不同於山東。當有周全之策。”

經過一番深商議,一系列針對的政令迅速形

一、旌賞與威懾並行:

明發諭旨,嘉獎天恩: 公開詔告天下,宣揚饒之雨乃上天暨仙師佑護大明、普惠萬民之現,皇帝率百叩謝天恩。將北直隸的收定為祥瑞,奠定新政推行的神聖與合法

借鰲拜、永昌伯之事立威:毫不避諱地將通州之事公告天下,詳細羅列鰲拜及其黨羽勾結應、劫掠國本、以及過往燒殺搶掠之罪行,強調其被仙師制裁、化為子贖罪之“天罰”結局。以此強烈震懾所有心懷異志、尤其是暗中通敵或試圖對抗新政者。明示順逆之道,天差地別。

二、新政推行措施:

立“京畿清丈總理衙門”: 由皇帝特旨,調戶部、都察院、順天府吏,並邀請山東新政推行有經驗者參與,組一個直屬皇帝、權力極大的臨時機構,專職負責北直隸地區的田畝清丈、戶籍核查、賦稅重新核定工作。賦予其越過原有系、直接查勘田產、問訊權貴的權力。

頒佈《北直隸均田賦細則》:基於《新世三約》神,制定更詳細的本地化條例。

明確標準:規定無論紳勳貴,依律保留基本田產(數額較以往優容有所減),超出部分必須如實報備,納均田範圍。

獎勵主:設下期限,鼓勵田產所有者主上報清丈。凡期限配合、如實申報者,其超出部分田畝可首年賦稅減免,並可優先承租附近田。

嚴懲匿:逾期或被核查出匿田產者,一經查實,匿田產全部充公,並課以重罰。若有串聯抗法、暴力阻撓者,參照趙文博例,嚴懲不貸,家產抄沒。

流民安置與勞力轉化:利用眼下資極度充裕的良機,加大“以工代賑”力度。大規模招募流民和剩餘勞力,興修水利(疏浚運河、修建水庫)、加固黃河堤防、整飭道驛站、甚至規劃新城擴建。不僅進一步鞏固民生基礎,更能將饒的資轉化為長久的國力,同時避免閒散勞力滋生事端。

鼓勵工商,消化盈餘:下令各地府引導民眾,將過剩的糧食果蔬用於發展釀造、制醬、醃製、紡織、手工編織等副業。既可延長食儲存時間,資種類,又能促進手工業發展,開闢新的財源。

新政教化:責令各地學、塾師,在宣講聖賢書的同時,必須加對《新世三約》、饒普惠、以及近期天雨恩澤、通州天罰等事的解釋,統一口徑,引導輿論,使新政理念深人心。

三、 針對特殊群的策略:

勳貴與高階僚: 由崇禎親自或派心腹重臣進行私下召見或談話,既陳明利害(仙師之威、朝廷之決心、山東前例),也給予一定安(保留面、承諾其家族在新政秩序下的利益),兼施,迫使其帶頭配合清丈。重點打擊個別冥頑不化、影響惡劣的典型。

中小地主與富戶:以政策引導為主,強調“主順應”的好(如李崇善),並警告匿的後果。利用其趨利避害的心理。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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